问
入职公司半年,有年假吗?若有,未休的年假可以折算工资吗?
不一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由此可知,劳动者必须满足「连续工作」的条件才能在下一家公司享受带薪年假。
何谓「连续工作」?
实践中以员工社保是否连续缴纳为衡量标准。换而言之,倘若社保断缴,当年度入职员工不享受年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就意味着作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以及老板,在员工入职时就应当向其索要社保缴费情况累计缴费年限,以此做到精确计算员工用工成本,因为前者决定员工能否享受年假,后者决定员工当年度可以享受多少天年假。
倘若符合第三条之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则应按照实际天数予以折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倘若本年度年假未休,用人单位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并非必须支付工资。跨年度且无法安排休假或基于双方协商,则可以折算为工资。
不过要注意,未休年休假的计算基数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21.75。这就是在提醒用人单位合理控制成本。
答
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千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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