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区、园区)党委,香河经开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中的关键作用,按照《香河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暂行办法》(香才〔2020〕3号)要求,现就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方式
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全职引进:一是人事关系转入我县用人单位;二是我县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纳入本单位人员日常考核管理范围的全职工作合同协议;三是到我县创办经营经济实体;四是其他能够体现全职工作内涵要求的人才引进情形。柔性引进:在不调动工作关系、不迁移户口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引才、成果转化、专题服务、退休返聘等多种形式,按照契约管理模式引进。
二、人才类别
高层次人才引进,须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以智能设备、智慧家居、新材料、新能源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和以总部经济、数据应用、金融服务、文旅康养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三类:
A类:
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B类:
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C类:
1、市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2、博士学位研究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对在学术、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相当于以上三类标准的(含海外)人员;拥有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专利技术且在我县成果转化,可能产生较大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的人员;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水平、绝技绝活,在本行业中有较高声誉的人员;对香河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推动作用的相关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列入相应层次人才。
以上人才引进时间需为2021年,不包含全县统一招聘且纳入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单位(辖区)符合条件人才申报。具体工作中,在企业工作人才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经属地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委人才办;在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才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经县教体局、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委人才办;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才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委人才办。
四、申报材料
1.属地(主管)单位党(工)委(党组)推荐报告。
2.《香河县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
3.全职引进的需提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柔性引进的,需提交工作日志、考勤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4.高层次人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高层次人才验证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5.近5年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得的专利、科研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
6.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从事行业的科学研究成果、人才队伍建设、经济社会效益、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不少于3000字。
7.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8.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申报人的社保证明或者工资薪酬银行发放流水复印件(查验原件)。
9.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科研工作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10.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项目审批书、验资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申报工作在各单位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统筹,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虚报乱报。
(二)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高标准组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积极推荐,严禁徇私舞弊、压制人才等问题发生。
(三)严格报送材料。各单位务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委人才办(县委421),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无需装订,除原件外,各项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备份。附件下载请登录:xhxrcb@sohu.com,密码:123456a。联系电话:8088232。
中共香河县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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