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教育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观山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观山湖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登记原则
(一)登记需求,统筹安排。有转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进行登记,区教育局结合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区域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
(二)毕业年级不登记。转学登记只针对2026年9月就读小学二至五年级及初中八年级学生。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不进行转学登记。
(三)已在观山湖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学登记。
(四)学生在休学状态下不能转学。已在原学校学籍系统办理了休学的学生,不进行转学登记。
二、转学登记时间及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17日(9:00-12:00,13:30-16:3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三)登记地址:观山湖区第十五中学(观山湖区箐西路与丹云路交叉口东160米)
三、转学登记对象
(一)家庭户籍学生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户主,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观山湖区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年6月17日起,住宅权利人(所有人及共有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中任意一人或上述多人所有。
2.2023年6月17日起,新迁入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
3.户籍对应商品房产仅限住宅用途。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址和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公共户籍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迁入观山湖区公共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窦官公租房保障户学生
在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居住的公租房保障户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中小学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后,剩余学位可用于接收流入观山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四、转学登记所需资料
(一)家庭户籍学生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对应房屋产权证或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的15日内的《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户籍学生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
2.父母双方在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的15日内的《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窦官公租房保障户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租房入住证明(公租房物业公司出具)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登记时间充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记。
(二)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接收学校将在学生开学前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
(三)其他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在开学前一周咨询相关学校转学事宜。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教育科0851—84826506(贵州省地质科技园A 区2栋9楼)。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督导室0851—84119016(贵州省地质科技园A 区2栋10楼)。
乌当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乌当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结合乌当区实际,现将转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一)遵循“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已在乌当区新天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接受转学登记。
(三)起始年级(即一年级、七年级),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不进行转学登记。学生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年级
学生就读二至五年级、八年级
三、登记对象
遵循“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学登记办理。
(一)学生因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乌当区,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二)持居住证或由村(居)、街道办理出具的居住证明确需转学的随迁子女。
四、登记方式
本次转学以直属学校、中心校、乡镇小学现场登记审核为准。
有转学需求的户籍生或随迁子女,可根据乌当区公布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的直属学校、中心校、乡镇小学进行登记审核。
五、登记审核时间
2026年7月6日—7月10日(9:00—12:00,13:30—16:30)
六、登记审核地点
乌当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空余情况及登记审核地点详见附件。
七、登记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一)户籍生
1.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产权信息页/购房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签订合同的盖章页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一样即可)。
(3)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2.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父母其中一方户籍与子女同在该户口簿上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子孙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产权信息页/购房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签订合同的盖章页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一样即可);
(3)孩子父母无房证明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4)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3.公共集体户籍
(1)户口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出具无房证明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3)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4.公共租赁住房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住建部门签订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3)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二)随迁子女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身份证复印件;
2.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3.务工证明(上班就业或自主经营的提供其一种证明即可)
(1)在乌当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即: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在社保局缴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社保证明清单(有效期内)。
(2)在乌当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即: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学籍档案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区直属学校若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该校片区内户籍生可直接到学校进行登记;若无空余学位情况下,可到户籍地所属中心校进行登记。随迁子女均在居住地所属中心校进行登记。请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审核,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不予登记。(学位空余情况详见附件)
(二)转学登记通过现场审核后,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按照辖区范围内“学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审核材料的情况,由中心校根据学校空余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人户一致”户籍生,再根据剩余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集体户、寄搭户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转学手续;不能接受统筹安排的,则视为放弃转入申请。
(三)温馨提示:请家长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现场审核,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错过登记审核时间。
附件:乌当区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空余情况及现场审核一览表
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规定,结合白云区实际,现将白云区2026年秋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登记时间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0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登记地址:白云区教育局1006办公室(白云区七一路图书馆大楼十楼)
二、转学条件
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登记申请转学手续: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白云区,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3.符合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4.小区配建学校转入需符合三对口政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对口、房产对口、居住地对口)白云一小、白云二十八小(白云一小米兰校区)、白云三十小(白云十小恒大城校区)、白云十一小、白云十四小、白云十五小、白云十六小(含中环路校区)、白云十八小、白云二十小、白云二十一小(原白云十四中小学部)、白云二十六小、白云二十七小、白云十中、白云十一中(含小学部)、白云十三中(含小学部)、白云十四中、白云十八中(含小学部)等学校需符合三对口政策才能申请转入。
5.已经在白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接受转学登记。学生就读2—5年级、8年级,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登记转学。起始年级(即一年级、七年级),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不进行转学登记。学生在“休学”状态下不能进行转学。
三、所需材料
1.因户籍迁移需转学的学生,应提供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迁入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各类优抚对象应按照相关文件提供身份印证材料。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证明。
四、操作办法
1.转入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外区县转入白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教育局咨询,按照要求办理。
2.转出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就读学校和区教育局教育科应在转入学校提起网上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转出。
五、注意事项
请有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购买方该合同)原件到教育局进行登记,错过登记时间,将不再办理转学。
六、工作提示
1.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登记时间充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记。
2.登记成功的转学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区域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
3.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接收学校将在学生开学前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
七、联系电话
转学咨询电话:0851-84607159(电话咨询仅在工作日时间:9:00-11:30,13:30-16:30)。
附件: 白云区2026年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一览表
来源/贵阳教育
编辑/谢茜 审核/邝亚航 终审/曹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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