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投标报价时,报价环节是决定我们企业能否中标的重中之重
常用的情况主要分为
1、报价原则
2、报高价的情形
3、报低价的情形
报价不是越低越好,因为评标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最低价中标,平均价上下加±n%,或是平均价),部分小公司,因为前期无标可做,长期报最低价,会导致企业信誉受影响,招标机构或代招标机构会怀疑该企业的实力,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的疑似行为,从而禁止该企业投标,或不在邀请投标
拿报价原则来讲:
合理报价的原则:通过分析业主、竞争对手、自身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合理的报价。报价规律为:合理的成本加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利润。
合理低价的原则:
报价规律为:集约性成本加低于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利润。当前面临的竞标仍不是越低越好,而是科学合理地计算和测算得出的适当低价。投标的目的本就是为承接业务争取利润,绝对不能出现无利可图的投标报价,除因特殊的原因出于某种策略考虑外,都是应规避的,否则,很容易面临落标,甚至会产生废标的危险。同时,无序竞争也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信誉度,致使社会对企业的综合实力产生质疑。
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原则
报价规律为:集约性成本加微利,这是当前国际社会上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国内大多承包商有畏惧心理,实际上,中标后既可以向管理要效益,也可以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尤其是在利用现行的GF-1999-0201标准合同示范又本的情况下,坚持把握文本的条件,将会给企业带来某些无法预计的利润空间。(现在不适合对政府工程)
下面我们来说一下,报高、低价的情形
报高价的情形:
1、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
2、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
3、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
4、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
5、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
6、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
报低价的情形:
1、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
2、经营状况不景气,近期接受到的投标邀请较少;
3、竞争对手有威胁性;
4、开拓新的工程施工类型;
5、投标项目风险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6、附近有本企业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
最后我再讲一下不均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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