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新闻法制周刊:2021年11月24日17时许,常某某驾驶晋D7XXXX号二轮摩托车沿潞阳门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美市多超市门前路段时,遇张某某骑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事故双方都犯了愁,由于迟迟凑不够医疗费用直接影响了对伤者的救治,得知该情况后,长治交警二大队立即启动社会救助基金机制,第一时间出具垫付通知书,并多次与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长治服务站协调沟通,最终于2021年12月3日成功将36412元救助款落实到位,为伤者的救治解了燃眉之急,伤者家属收到救助款后连连致谢:“感谢政府出台这么好的政策,感谢交警同志为群众办实事”。(宋玲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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