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缴费业务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根据财政局通知,2021年12月28日-12月31日暂停非税收款系统办理缴款业务,故12月28日至31日暂停不动产登记缴费业务,未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无法领证,缴费业务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恢复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全面启用

12月27日,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继土左旗率先开出我市第一张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后,目前,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正式上线, 全市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全面启用 。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民利企,推进财政票据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市财政局积极对接调度,对标对表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上线工作。这是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又一新进展,财政便企利民的又一新举措,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添新彩。

目前,在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和群众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方式,在PC端和手机端缴纳不动产登记费,获取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同时,还具有更高效、更便捷、更节约、更安全等特点,可有效避免相关票据遗失、损坏等问题。

来源: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宋向华

版式统筹:段磊

校对:王方

一读:张臻

初审:张翼

终审:阿拉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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