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铜科发〔2020〕30号)和《铜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铜科发〔2021〕25号)文件要求,经区县推荐、资料审核、征信查询、专家评审、公示等流程,决定认定宜君县盛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铜川市(黄芩)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和铜川市耀州区和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铜川市(金银花)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2家企业为2021年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

请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充分发挥本地药用植物资源优势,加快药用植物科技研发及中药材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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