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起少女遭人轮奸案曾经轰动全国。14岁少女被10余名青年带致郊外轮奸,先后辗转三地对少女进行施暴,细节曝光震惊社会。更令人惊讶的是嫌疑人人均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4岁。

2013年5月7日17时28分,微博用户@吴川联合论坛发布微博称:当日23时左右,一14岁女子在广东湛江吴川江心岛桥头被约8个青年围住,其骑行的摩托车被直接推下江。该女子随后被这批青年挟持到覃巴进行轮奸。据知情人称,受害人柯某在外地一所学校读书,5月初日回家探亲,没想到会遭此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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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2013年5月8日上午,受害人父亲柯某取表示,其女儿2013年15岁,在外地一所学校读中专,2013年5月4日回家,没想到会出事。柯某说,摩托车被砸并扔入河中后,其女儿又被带到离案发地点5公里远的地方被强奸,“强奸者用布蒙住了我女儿的头,10人参与了作案,其中有一个是我女儿的朋友。” 案发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搜寻,亲友在覃巴,即吴川市第二中学后面的树林里找到小柯,她的精神受到很大伤害,白天不想吃饭,晚上睡觉会突然呼救。女生回家后,连续流了三天血,

小柯父母今天专程带她到湛江市区医院,进行心理治疗。

2013年5月8日中午,就上述案件致电梅菉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表示,会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报给吴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柯主任。随后,柯主任表示,梅菉派出所还没将案件材料报上来,“案情报上来后,要请示湛江市公安局才能发布。” 2013年5月8日下午,一警员称,确实还没有向吴川市公安局汇报书面材料。已有一名嫌疑人被抓,其他嫌疑人还在抓捕中,至于有多少人参与作案,则不方便透露。

嫌犯供述

湛江吴川市14岁少女阿滢遭到约10名男子挟持辗转三地轮奸案初查有八名犯罪嫌疑人涉案,均为未成年人。当

已有包括主犯董某在内的五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审讯,五名犯罪嫌疑人对殴打阿滢、李某华,砸烂二人骑行的摩托车并将车抛下江,然后强奸阿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十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辍学的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7岁。他们是酒后路上偶遇,系临时纠合,临时起意。

据嫌犯供述,2013年5月6日23时35分左右,这伙人在吴川市梅菉街道江心岛桥上截停一辆黑色雅马哈摩托车,该摩托车由柯姓男子驾驶,车上载有李某华及阿滢。八人殴打阿滢、李某华后用防盗锁砸烂摩托车,并将车抛下江,然后强行将阿滢拉上另一辆摩托车往沿江路方向逃走。在离砸车地约五公里的海边僻静处,八人将阿滢轮奸。作案过程中,由于附近有摩托车声响,阿滢被拉至另一个更偏僻的地方,再次被数人折腾。其后,由于听到有脚步声,犯罪嫌疑人再次更换地点,在第三个地方对其施暴。

疑犯落网

2013年5月15日从广东湛江警方获悉,2013年5月7日凌晨时分,14岁女生柯某在湛江吴川市惨遭8名恶徒劫持轮奸,经当地警方缜密侦查和全力追捕,至15日,12名涉案疑犯已全部落网。目前,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3年5月15日上午,柯某的母亲叶女士称,案发至今,她女儿精神萎靡,什么人都不想见,也不想说话,情绪很不稳定,白天茶饭不思,夜里睡觉会突然呼救,精神障碍严重。医生说,必须接受心理治疗,叶女士还说,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辗转给了人民币5000元,当作治疗费。因为女儿被诊断出应激性精神障碍,需在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她夫妻俩和女儿只好寄居在湛江亲戚家里,以节省费用,家属只好日夜要轮流看护,并加以开导、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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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量刑

2014年6月11日,吴川市法院对12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董某犯寻衅滋事、抢劫、强奸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主犯陈某僧犯寻衅滋事、强奸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其他10名案犯被认定犯强奸罪,其中7人被判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缓刑。对此,柯雯家属表示不满,特别是对其中7名案犯最终被判缓刑表示无法理解,并请律师申请抗诉。吴川市检察院也认为,受害人案发时刚满14周岁,虽然不是幼女,但其性器官、身心尚未发育成熟,被如此多人多次轮奸,对其身心、精神等方面造成严重伤害,案发后患有创伤后应激性障碍精神病,遂在2014年6月18日,以吴川市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事隔将近两年,今日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吴川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对比一审判决,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判刑有所加重。其中主犯董某量刑由一审的12年有期徒刑增加到14年;陈某僧由5年9个月加重为9年。对于受害人家属强烈提出异议的另外几名被告,量刑也分别有大幅度增加。其中,被告人陈某东被判有期徒刑7年,其一审被判4年7个月;康某豪被判有期徒刑5年8个月,一审被判4年3个月;欧某斌被判有期徒刑5年,此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