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发布《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通告(第1号)》,详情如下:

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通告

(第1号)

为加快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项目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涉及池店镇御辇村、唐厝村,具体征收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

办理户籍分户、入户;

2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4

设立或改变土地房屋租赁、抵押关系;

5

对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装修;

6

抢栽抢种花木、果树、种苗等地上附着物;

7

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

8

对自来水、污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或继续建设;

9

其他影响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活动。

三、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在补偿安置时将一律不予认定。

特此通告。

晋江市池峰路南延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1年12月28日

晋江市池店南片区项目建设嘉豪御景

交房公告

为确保晋江市池店南片区项目建设嘉豪御景安置房交房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晋江市池店南片区项目建设选房安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时间

交房工作自2022年1月5日—1月7日。征收人根据选房证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被征收人有序交房。具体时间以《交房告知书》为准。

二、交房地点

嘉豪御景小区1-2幢连体店面101、102、103现场办公点。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988009

四、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人应携带交房材料:

①公民身份证(如被征收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②如非被征收人本人来交房的,还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交房手续,或提前3天到交房工作组当面办理委托手续,经核实后方可办理交房;

③已全部缴款并领取《安置协议书(Ⅰ)(总协议)》、《安置协议书(Ⅱ)(分协议)》,应在交房时一并提供。

(二)被征收人应按《交房告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达交房地点办理交房。

(三)其它不明事宜具体与交房工作组咨询。

特此公告。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编辑_王婷婷

审核_于升志 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