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2021年12月6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公开报价方式参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报价方式参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增资项目,增资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溢价不超过10%,投资总额度为5,000万元。最终增资价格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等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公开报价方式参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2021年12月16日挂牌期满后,公司被确认为此次公开挂牌最终投资者之一。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广钢气体就《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签订了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9,999,996.30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广钢气体持股比例为1.56%。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会春

注册资本:88196.883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股权结构: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9100%;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5600%;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8.5700%;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0000%;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7500%;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7500%;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6800%;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6800%;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6800%;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1400%;广州鸿德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1400%;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1400%。

广钢气体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广钢气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股权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公开报价方式参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四、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主要内容

增资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者(以下简称乙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资方案

1、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196.883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8,954.8891万元,共增资人民币¥10,758.0058万元。乙方以人民币¥49,999,996.30元竞得【人民币¥15,456,905】元增资,其中人民币¥15,456,905.00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1.56%;其余部分人民币¥34,543,091.30元,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资金作为甲方运营资金,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决策并使用。

2、本次增资前,甲方股权结构为:

增资扩股完成后,甲方股权结构为: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资依据

本次增资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2841号)作为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甲方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85,292.08】万元。该评估报告已报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增资的支付

本合同各方同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扩股全额价款人民币¥49,999,996.30元以转账方式一次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增资扩股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甲方的全体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继续由增资扩股后的甲方依法负责安置,并承担各项安置费用。

(五)增资扩股期间损益处理

增资扩股前甲方的资产、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增资扩股后的甲方继续享有和承担。甲方于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之间的资产、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甲方在此期间已支付给本次增资前原有股东的股利以外)由增资扩股后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担保费及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增资扩股的投资总额,每逾期1天,应按其认缴的出资额的0.1%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20天未履行义务,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反第八条任何一项如实陈述义务或承诺义务的,乙方应当按其认缴的出资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同时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按乙方出资价格回购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的股权。

4、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后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广钢气体增资项目,旨在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利用广钢气体的优势资源,保障工业气体稳定供应;另一方面,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联企业的股权合作,提高公司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本次参与广钢气体增资项目,投资金额为49,999,996.30元,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企业增资扩股合同;

(二)资产评估报告;

(三)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