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女士来电反映:江安县城某的地施工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希望部门要求该工地按规定进行施工。
接到来信后,江安县住建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处理。经与施工方负责人进行约谈,执法队员明确告知施工方按规定择时施工,在午间12:00到14:00以及夜间22:00到凌晨6:00之间禁止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出现施工扰民问题。为确保施工整改落实到位,避免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再次出现。凡违法违规施工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正常施工时间段加强进出场车辆的管理,采取噪音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排放。各责任单位也表态将严格落实噪音防治要求,不再发生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
经回访,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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