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开店婆婆助阵

国庆期间,国庆期间杜新枝赶往江西景德镇,为儿媳熊磊的新店助威。熊磊现在开店卖陶瓷,而作为婆婆也是不遗余力为儿媳宣传打气,这个自然无可厚非。有网友说,杜新枝在车上对儿媳赞不绝口,金句频出,有两点特别让人无力吐槽:熊磊是景德镇的骄傲,因为有熊磊,大家才认识景德镇。熊磊是九江的自豪,熊磊是九江的媳妇,是媳妇中的楷模。

熊磊开店连累同行?

有网友说,九江有这个媳妇倒霉了。当然,还有人翻出之前的“经常和姚策去酒吧喝酒”等陈芝麻烂谷子以证明熊磊不是优秀的媳妇。有网友评论,她做了什么感动人的事情了,让这两地方的人为之骄傲?还有博主直言当地商家被连累,同行都被气哭了,因为网友对熊磊有看法,恐怕会连累其他同行的生意,从而对景德镇的瓷器市场带来影响。更有博主的直播标题直接用了:熊磊直播带货,景德镇同行被连累,险恶用心暴露无遗。总之,部分网友对于熊磊可能会给景德镇陶瓷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忧心忡忡。那么,熊磊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实力,让网友如此担忧呢?

对于网友争论的问题,本文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如何看待网络上对于熊磊的不利言论?杜新枝的“金句”如何评价呢?熊磊真的会影响景德镇的瓷器市场?

刚哥说法

一、如何看待部分网友对于熊磊的不利言论?

作为公民,每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权,但是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时候不得侵犯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网友对于熊磊的客观、真实的评论,即使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熊磊也应当予以容忍。但是对于捏造事实或者蓄意败坏名誉、声誉的言行,熊磊有权予以反击,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对于严重侵犯其声誉并造成重大后果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错换人生28年#

二、关于网传杜新枝的“金句”如何评价?

对于杜新枝这段话,刚哥没有看到过这段视频,以下观点是建立在假设其为真的基础上的。关于景德镇瓷器的历史前文已经做了阐述,景德镇在封建社会就已经名扬中外,享誉世界,否则就不会有“china”这个英语单词的存在。熊磊加入景德镇瓷器经销商行列,客观上会让更多人对景德镇瓷器有所了解,但熊磊并非将景德镇推向世界的第一人,所以这句话真是讲得过头了。关于熊磊是不是媳妇中的楷模,因为这属于家务事,我们不好评价,这个评价还是留给家人和身边的邻居、朋友来评价更为合适。杜新枝是基于夸奖熊磊的初心,但是过头了就是好心办坏事。

三、景德镇的瓷器是吹出来的吗?

据史书记载,景德镇古称“昌南”,素有"瓷都"之称,瓷器烧制及销售历史源远流长。瓷器烧制也是从东晋开始,至今已有1600多年。景德镇瓷器造型精美、品种繁多、风格独特。在古代,景德镇的瓷器就远销朝鲜、日本、越南,经阿拉伯远销到欧洲,皆以产地昌南作为商品名称。china就是依据昌南而来。自 2004 年以来,一年一度的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已经举办了15届。可见,景德镇的瓷器经历了1600多年仍旧声名卓著,远销海内外。这不仅说明了其品质精良,同时还说明了外观造型优美,所以才会经久不衰。

四、熊磊真的会影响景德镇的瓷器市场吗?

景德镇的历史说明了什么问题,客户看重的是瓷器本身的品质。如果一两个售卖瓷器的就可以影响整个景德镇的瓷器市场,那真的是有点杞人忧天了。熊磊只要守法经营,她瓷器卖得火只能说明眼光好、销售策略得当,不但不会对景德镇产生负面影响,还能扩大销量。当然,熊磊售卖瓷器也得依法依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果熊磊对于其商品作夸大或者虚假宣传或者诋毁同行来增加自己的销售业绩,那同行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目前状态下,熊磊只是加入到景德镇售卖瓷器大军中,她的经营行为无可厚非。

结语

杜新枝想帮衬儿媳,只可惜她话说过了头,就成了帮倒忙。而熊磊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可怕。生意是要靠长久的,即使她现在积累了一定的粉丝和人气,但商品的质量以及营销策略、资金来源仍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她诚信经营,劳动致富,那又会这个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呢?现在的市场,本身就是自由竞争的市场,这个市场里今天有人进入,明天会有人退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熊磊失去了丈夫,孤儿寡母难道不要谋生么?当然,不排除一些同行或者主播的恶意诋毁,请停止你们的暴行,不要为了利益而泯灭人性。错换人生的查找真相和熊磊的经营谋生并无关联,错换人生发生时熊磊恐怕尚未出生,请不要打着正义的幌子对这对孤儿寡母苦苦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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