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所,你们来啦,辛苦你们又跑一趟,太感谢了。”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廖某坐在沙发上不停的向来家中为其解矫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道谢。
廖某某自2019年12月在小松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按时报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表现良好。2020年10月,因肺癌复发做了手术,术后需卧床修养。针对他的特殊情况,小松司法所拟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为其申请免除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实地走访和开展个性化教育。
当廖某某矫正期满,考虑到他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加上居住地距离社区矫正机构较远,为体现宽严相济、人性化管理,小松司法所决定对廖某某进行上户解矫宣告。仪式上,小松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宣读了解除社矫矫正宣告书,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办理了解矫手续。同时告诉廖某某,从解矫之日起就转入3年安置帮教期,希望他在今后的生活中,树立法治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廖某某也真诚的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入户对廖某某进行社区矫正解矫宣告仪式,是今年石城县首例上门举行的现场解矫仪式。小松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给存在实际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彰显社区矫正宽严相济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实际出发,用真心感化,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在矫正期间真正的转变思想,遵纪守法,更好的回报社会。
来源:深度之声http://www.tntzs.org.cn/html/xwdt/fzzx/20220105/3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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