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本人接听电话没有失联的情况下。不论是有牌照的金融机构,还是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威胁说上门或者要找通讯录联系人,都是一种违规催收。可能算不上暴力催收,但是确实是违规催收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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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借贷行为只是贷方和借方的合同合约关系,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找担保人,无担保人的情况下除了贷方本人和有相关利益者,第三方对此笔债务不享受权利,也不承担义务!所以贷方无权对第三方催收!

金融机构给通讯录人打电话,要求协助还款,其实只是一个自我辩称,实质就是违规催收,如果打的通讯录人数多,那么就变成了暴力催收。其实不论本人有无接听电话,但凡给借款人通讯录上的人,不分区别的进行电话骚扰,只要超越本人和紧急联系人之外的电话触达,就是暴力催收。建议大家可以取下录音证据,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吧。

另外金融机构还犯有一个严重的信息使用问题,他是如何得知手机通讯录上的联系方式?这些私密信息他们是如何获得的?也可以就这个问题深入的挖掘下去。这里面很有可能他是通过手机的后门软件进行偷取个人信息而获得的,也有可能是通过技术手段,用Python技术进行互联网数据爬取获得的。这两种方式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

目前银保监会正在征求意见稿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在制度中明确提出: 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承担借款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借款人隐私数据保护。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贷款催收。

上门查访也是如此,如果本人有电话联系,可以明确拒绝对方上门所谓的查访工作。这些都是违规的,原因就是一条,本人没有失联,自然不能同意上门,了解信息可以看征信报告去。

当此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时,也就是这种变相暴力催收方式的灭亡之日,估计应该在今年上半年实施,乐观在今年底之前实施。

大家记住盗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通讯录上的信息属于完全隐私信息),以及给本人及紧急联系人之外的第3人打电话都属于暴力催收。两种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