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受伤后,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然而,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

但工伤认定是有时限限制的,超出工伤认定期限则会影响到工伤赔偿。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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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一、用人单位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申请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确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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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时限还可以提出申请吗?

一、如果是有特殊原因没有办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部门等级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符合以上的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如果是因为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超过时限的,工伤职工可以依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对此,相关法律未明确规定,实践中理解做法不一。

即便是人民法院支持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工伤职工来说,这种赔偿方式在伤残评定标准的要求上会高于工伤伤残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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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因此,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需要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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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职工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三、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工伤职工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在遭遇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虽然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但还是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为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