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已近尾声了,这也意味着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全覆盖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也要结束了。从网上反馈的信息来看,绝大部分学校都在前不久按照相关规定向每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收取了一定标准的课后延时费用。
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一定标准的补助是教育部之前按照“双减”政策所明文规定的,当然,课后延时服务对一所学校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不可能仅仅是教师参与其中,还有行政领导,后勤人员和保安保洁人员,如何合理分发课后延时费用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给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相关人员分发补助自然要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分配方案执行,虽然各校有着不同的分配方案,但只要公平合理即可。昨天看到有位老师发布了所在学校的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宣布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的分配方案(如上图所示)。
根据这个分配方案的规定,课后延时服务以作业辅导为主,以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为辅,参与人员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全员参与),后勤人员以及保安保洁人员(自愿参与)。按本学期100天核算(学生实际参加天数90天),每生收取400元。
学校行政人员、各处室人员、后勤人员以及保安保洁人员,每人每天50元,按100天核算,每人补贴5000元;音体美老师、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老师每人每天40元,按95天核算,每人补贴3800元;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人每天30元,按90天核算,每人补贴2700元。
学校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四方人员分发延时费用,这本身没有问题,参与了就应该给予补助,但这样的分配方案似乎有着明显的倾斜意味,让真正从事着课后延时服务的语数英老师和音体美以及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的老师感觉到了补助上的差距,这样的分配方案跟你那里一样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