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的回族,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从外地迁徒到县城(今莲城镇)和阿基得(今珠琳镇)定居。嘉庆年间又有一部分逐渐从建水等地陆续迁入阿基得定居。他们起初以帮工为生,后逐渐改为以皮革制作、经商和农业耕作为主。

清咸丰六年(1856),邱北回民马易等响应滇西回民首领杜文秀等领导的反清起义,广南回民也纷纷响应。咸丰八年(1858),清政府派军对回民起义军进行残酷镇压,广南回民也遭此大难,幸存者被迫逃往他乡避难。

清朝末年和中华民国初年,玉溪、邱北、开化(文山)、石屏、大理等地部分回民又陆续迁到县城和珠琳定居。他们主要以手工业作坊、开客马店(栈)、当铺和从事农业等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部队退伍或转业、外地到广南参加工作和其他原因来到广南的回民客居人员不断增加。1953年广南县总人口330300人,回民44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14%。到1993年,由于改革开放后经济的不断发展,回民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经商、运输等行业已成为回民中的一项主要经济来源,人口素质也得到提高。年底人口发展到1291人,比1953年增长了2.89倍,占全县总人口676692人的0.191%。1997年,全县回民发展到1413人,占全县总人口703138人的0.2%。

广南回族在县城和珠琳镇与汉族杂居,房屋卧室内设有简便的“大小净”处或水房(沐浴间)。语言习惯使用汉语和汉语文字,只在其宗教活动、内部活动和一些开设的饭馆和清真寺内使用波斯语和阿拉伯语。在宗教礼拜和节庆日期间,男子一般头戴白帽,身穿白色衣服或新衣;妇女头顶白头巾或戴白帽,穿新衣。教长(阿匐)穿白色或绿色长衫,头戴白帽或白色塔形尖顶帽。讲究饮食卫生,禁食猪、狗、驴、马肉、野兽肉和自死之动物肉及血液。忌饮酒,不吸烟,喜喝茶并以茶待客。食品制作多以植物油(香油)制作。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大都在本民族中通婚。少数与其他民族通婚者,原则上要求对方随回族习俗生活。人死后实行土葬、速葬、薄葬于本民族专用坟地,不与其他民族混杂。节庆分圣诞节、开斋节、古尔邦节、亡人节。古迹有清乾隆年间建在珠琳镇后街和清光绪十二年(1886)建在县城坡顶高的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