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施秉县双井镇,查获一辆严重超员大型客车,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经查,驾驶人杨某驾驶的大型客车核载人数29人,实载50人,超员达72%!执勤民警在处理完现场事宜后,将车上的乘客安全转运,并依法扣留该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杨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杨某因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公安交警提醒:客车超员会对车辆的转向、制动、抗侧翻能力等造成严重影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
来源: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黔东南交警 掌上黔东南
凯里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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