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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节”,意味着荣誉和担当,传递出鞭策与力量。
“110”,简单的数字,却是人民警察最鲜活的符号,是警民鱼水情最坚牢的纽带。
人民警察,是惩治不法分子时的无惧艰险、奋勇向前;是面临严峻任务时的挺身担当、骁勇善战;是日日夜夜坚守时的无私为民、甘于平凡……
寒来暑往、斗转星移,岁月见证了人民警察队伍奋发有为自强不息。
为展示公安队伍形象,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职业精神,切实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值此第二个“ 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招远市公安局开展“金都警营标兵”评选宣传活动,深入加强作风建设,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经侦大队标兵——郭朋
郭朋 ,男,40岁,中共党员,参加公安工作17年,现任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三级警督。工作中,他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立足本职,勇挑重担,奋力攻坚,勇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多次获得上级嘉奖,2021年被评为招远市公安局党员示范标兵。
在同经济犯罪斗争的战线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经济卫士”的责任担当。一年来参与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余起,在各种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访咨询、递交报案材料500人次,核对案件账目整理相关资料200余卷,完成案卷材料4万余页,对案件精益求精,确保了案件顺利起诉,尽快为群众挽回损失。
来源:招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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