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1月13日,闽侯县检察院、闽侯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据悉,这是全市首个揭牌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闽侯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任强,闽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共同为办公室揭牌。闽侯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林桂标,闽侯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小坡以及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警双方会签了《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闽侯县公安局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规定》。

相关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双方近年来侦查监督和执法办案活动相关情况,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交换意见,形成了诸多共识。

检警双方均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检警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了新阶段,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又一重要成果。长期以来,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良性互动,依托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退前会议、公安局长列席检委会等工作机制,办理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双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必将推动和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

今后,闽侯县检警双方将以启用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探索出司法执法经验,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贡献闽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