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售卖火爆全网的“入冬四件套”礼盒,却被顾客以“超出经营范围”为由投诉,并要求十倍赔偿。因担心被举报而吊销营业执照,该花店经营者最终无奈赔偿给顾客800元。近日,一家花店的经历引起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和多家花店经营者的关注。

记者调查后发现,“入冬四件套”礼盒内包含四种食物,或零食,或水果,也有可能是奶茶,而花店的经营范围中并不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新鲜水果零售这两项,因此,有同样遭遇的花店还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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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台搜索“四件套 花店 ”,显示结果很多

卖“入冬四件套”遭遇顾客敲诈,多个花店店家转发聊天记录进行提醒

近日,小红书上,一篇标题为“转发同行被敲诈”的帖子引起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的注意,该帖子上展示了一位花店老板与顾客的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中,记者得知,该顾客在花店购买了一个含有零食的礼盒。交易完成之后,该顾客却突然主动联系上花店老板,以“花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由,向花店老板要求十倍赔偿。即使花店老板一再解释,零食是从隔壁正规超市购入,该顾客还是坚持要求赔偿。

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些花店同行为其出招:“留着买这些东西的小票,就说是代买,不用管他就行。”部分网友气愤表示:“这是故意来找茬的吧。”一个花店同行经历过类似事情,提醒道:“零食属于预包装食品,只需要把营业执照销售范围加上去,然后去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就行了,现在预包装食品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不能卖散装巧克力等散装食品,否则罚款1000元起步。”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不止一位花店老板转发了同样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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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花店经营者转发聊天记录

因担心被举报而吊销营业执照,花店“小白”赔偿了800元了事

12月27日,记者联系上了该帖子的发帖人曹先生。据曹先生介绍,2021年11月初,花店的“入冬四件套”卖得非常火爆。所谓“入冬四件套”,就是由四种零食和鲜切花组成礼盒,曹先生向记者展示的礼盒中就有奶茶、栗子、山楂、话梅这四种零食。

曹先生说,他自己经营了一家花店,但是,帖子中的主人公并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朋友康先生。曹先生说,帖子中的聊天记录也是由康先生提供的,他觉得很有警示的意义,就将其转发了出来。

根据曹先生的讲述,2021年11月11日,康先生收到了一位顾客的消息,该顾客说自己在店内购买了“入冬四件套”的礼盒,但是发现花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顾客表示,在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零食水果属于无证经营,自己有权对花店依法索赔,要求赔偿十倍赔偿金,否则就去投诉举报。由于康先生是一个刚开花店的“小白”,没经历过这些事情,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为了避免被举报而吊销营业执照,就只好赔偿了800元。据曹先生说,经历了这件事情后,康先生也不再做花店生意了。

曹先生认为,这件事情双方都有责任,他认为该顾客是一位职业差评师,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赚取钱财,出发点是不好的。而作为花店方也有问题,如果自己想做预包装食物,就应该提前在执照上增加这个范围,或者让顾客提供预包装食品,或者由花店购买指定店铺,并保留完整购物小票,保证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了解事发细节,记者也提出,希望可以通过曹先生联系上当事人,但是,曹先生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记者。随后,记者也尝试联系其他发同样内容的发帖人,希望可以找到当事人。其中一位表示,自己是在花店同行交流群里面看见的,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不方便透露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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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不是个例!线上平台提醒商家更改营业执照

12月2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走访位于苏州的几家花店,发现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例。一家位于苏州观前街的花店店长徐刚(化名)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敲诈。“12月24日,我们在外卖平台上接到了一个预订单,一个顾客购买了26日的圣诞平安果花束。没想到,24日当晚,我们接到平台客服的电话,说是有顾客投诉我们店铺售卖不在经营范围的东西。”

接到客服电话后,徐刚很疑惑,他说:“这位顾客完全没有与我沟通,而是直接向平台客服进行投诉。”于是,徐刚找到该订单,并与顾客进行沟通。该顾客质疑店铺非法销售农产品,并表示自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索赔。听完此话,徐刚立即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发给该顾客,不久,这位顾客就火速申请了退款。徐刚说:“我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新鲜水果零售两项,对方知道没有漏洞可钻,就不再纠缠。”

据了解,早在2021年12月初,徐刚就已更改了营业执照,将营业范围增加了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新鲜水果零售两项。徐刚说:“11月底,我们就听说,郑州有家花店因为售卖‘过冬四件套’遭遇类似敲诈。在圣诞节之前,线上平台客服也提醒了我们花店更改营业执照,以防有人钻漏洞。”

徐刚表示:“如果投诉成功的话,平台就会关闭店铺,会影响好几天的线上销售,特别在节日期间,将会造成大量损失。很感谢平台的提醒,避免了这一次的事件,避免了店铺的损失。”

律师: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要财物,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针对此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也咨询了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蓝天彬说:“如果无证销售食品,可能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但是,顾客也不能恶意索要赔偿。”蓝天彬说,顾客有权利要求退货或者赔偿,但顾客的权利也是有边界的,在没有受到损失或者损失很小的情况下,要理性沟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要财物,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花店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蓝天彬说:“最简单的,就是去办理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哈尔滨花店老板曹先生的建议,蓝天彬认为,也是可行的。“让顾客自己购买产品带来包装;或事先明确和顾客明确约定,花店帮忙代为购买食物,和鲜花放在一起包装成为礼盒,并提供购买小票。”

市场监督管理局:超出经营范围肯定是违规的,增添经营范围并不复杂

12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花店超出经营范围、出售食物是违规的,但是花店可以增添自己的经营范围,可以将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新鲜水果零售添加进营业执照。

据了解,增添经营范围,过程也并不复杂。经营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经营范围的更改,十五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更改后的执照。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花店卖创意满满“入冬四件套”礼盒,没想到却被顾客要求十倍赔偿

作者: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於苏云,实习生 陆胤文

校对:盛媛媛

蓝天彬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前政法记者,毕业于厦门大学,专注于研究公司人员、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