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10日)

毕节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毕节市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具体安排,毕节市自2018年1月起,开展了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我市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省的相关技术要求,依据国家下发的县级调查界线和优于1m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图,运用航天航空遥感正射影像、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执行村、乡、县、市4级质量管控体系,2196人先后参与调查,汇集调查图斑216万余个,历时3年,全面完成了调查任务,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全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角度反映出我市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和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全市国土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现将毕节市“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814056.18公顷(1221.08万亩)。其中,水田23619.39公顷(35.42万亩),占2.90%;水浇地1317.15公顷(1.98万亩),占0.16%;旱地789119.64公顷(1183.68万亩),占96.94%。全市8个县(市、区)中,威宁县耕地面积最大,占全市耕地的30.28%

全市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主要为一年两熟制。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557.04公顷(26.3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1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2197.73公顷(93.3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7.6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1573.65公顷(542.3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4.4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8489.89公顷(342.7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8.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44237.87公顷(216.3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7.72%。

(二)林地1390713.93公顷(2086.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71271.15公顷(1156.91万亩),占55.46%;竹林地1777.43公顷(2.67万亩),占0.13%;灌木林地597777.76公顷(896.66万亩),占42.98%;其他林地19887.59公顷(29.83万亩),占1.43%。

(三)草地31286.37公顷(46.9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861.78公顷(5.79万亩),占12.34%;人工牧草地267.50公顷(0.40万亩),占0.86%;其他草地27157.09公顷(40.74万亩),占86.80%。全市8个县(市、区)中,威宁县、赫章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75.85%

(四)湿地913.51公顷(1.3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109.14公顷(0.17万亩),占11.95%;内陆滩涂412.49公顷(0.61万亩),占45.15%;沼泽地391.88公顷(0.59万亩),占42.90%。全市8个县(市、区)中,威宁县湿地面积最大,占全市湿地的56.20%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341.24公顷(194.0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867.67公顷(5.80万亩),占2.99%;建制镇用地13190.60公顷(19.79万亩),占10.21%;村庄用地100956.35公顷(151.43万亩),占78.05%;采矿用地10198.36公顷(15.30万亩),占7.8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28.26公顷(1.69万亩),占0.87%。

(六)交通运输用地47218.34公顷(70.8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85.65公顷(1.93万亩),占2.72%;轨道交通用地13.51公顷(0.02万亩),占0.03%;公路用地18278.18公顷(27.42万亩),占38.71%;农村道路27272.74(40.91万亩),占57.76%;机场用地335.08公顷(0.50万亩),占0.71%;港口码头用地10.74公顷(0.02万亩),占0.02%;管道运输用地22.44公顷(0.03万亩),占0.05%。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167.55公顷(46.7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866.02公顷(20.80万亩),占44.48%;湖泊水面2245.75公顷(3.37万亩),占7.21%;水库水面10499.26公顷(15.75万亩),占33.69%;坑塘水面2623.25公顷(3.93万亩),占8.42%;沟渠1425.91公顷(2.14万亩),占4.57%;水工建筑用地507.36公顷(0.76万亩),占1.63%。

二、全市专项调查数据

(一)毕节市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调查。全市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15个,其中,坝区面积在5000至10000亩之间的耕地大坝有10个,七星关区1个,黔西市2个,金沙县4个,威宁县3个;面积大于10000亩的耕地大坝5个,黔西市2个,威宁县3个。毕节市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内耕地面积15246.43 公顷(22.87万亩),其中,小于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面积12535.38公顷(18.81万亩),只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54%,全市万亩以上耕地大坝为黔西市洪水大坝、金碧大坝和威宁县草海大坝、观风海大坝、牛棚大坝。

(二)毕节市土地利用坡度调查。全市2度(含2度)以下的土地占1.52%;2~6度(含6度)的土地占3.91%;6~15度(含15度)的土地占23.33%;15~25度(含25度)的土地占21.34%;25度以上的土地占49.90%。全市近一半的土地分布在25度以上,6度(含6度)坡度以下相对平缓的土地仅占5.43%,主要分布在威宁县、黔西市

(三)全市石漠化耕地72121.17公顷(108.18万亩),黔西市、七星关区、威宁县分布较多,占全市石漠化耕地的94.32%。

“三调”成果是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市要完善“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平台,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来源:毕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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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树银 责编 ▏何 欢 编审 ▏赵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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