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果是两个老人60多岁退休了,又没有儿女,辛苦一辈子了,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可是现金又不够,可以把唯一的住房卖掉换钱周游世界吗?
利弊分析
可能有很多人会说切记不能卖,否则等临终了会被赶到大街上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在《民法典》实施后,里面有一条规定很适合你。
有很多人会说不要卖,或者大换小,或者把房子租掉一部分与年轻人合租。
如果随意卖房子还是有风险的,确实你要是临终时没有固定的住处,可能会比较尴尬,毕竟谁也不希望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快去世的人,这是可以理解的。
大房换小房确实不错,但是免不了要折腾,要是买卖遇到波折肯能也会有法律风险。
如果是把房子便宜点出租的话呢,可能会有年轻人顺便照顾一下你,但是这个是没有保障的,而且租金可能你看不上眼。
民法典【居住权】新规
现在@金宝每日说法 给你介绍一个新的方法,就是《民法典》实施后,可以在你的房子里设立一个居住权,你把房子卖给愿意买他的人,然后在这套房子里设立一个居住权,期限就是您两老生前都可以合法地居住在这里,拥有了居住权,哪怕买你房子的人再把房子转卖多少次,你都是拥有这套房的居住权的,生前都可以。
当然,可能你这套房子这个卖法会稍微便宜点,但是肯定比租房子来钱快、多,又不会像置换房子那么折腾人。而且也不要担心自己临终时被人赶出去流落街头。
笔者小结
其实,无论是部分出租,还是置换小户型套现,还是设置【居住权】,都是不错的,没有什么高下之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几种方法都可以可以参考一下!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 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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