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燃料与热力价格(季度)应急联动机制的必要性

去年,燃煤价格大幅波动,一些燃煤企业利用生物质燃料替代部分燃煤,造成生物质燃料供应紧张。生物质燃料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同比上涨10%以上。尤其是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燃料价格(2500大卡,下同)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15.37%、18.04%、24.11%。以上一次联动周期(2021年3月-9月)燃料价格360.79元/吨为基数,10月、11月、12月加权平均计算为403.57元/吨,上涨11.86%。

为了增加燃料库存量,保证热力用户春节期间用热,联美公司从11月开始对燃料采购价格上调了50元/吨,仍难满足采购量。冬季是生物质燃料供应的淡季,预计未来几个月燃料价格还将有所上涨。

为此,建立燃料价格变动调整热力价格的(季度)应急联动机制,很有必要。

二、现行联动办法

《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2018〕115号)明确,建立根据燃料价格变动调整热力价格的半年联动机制,每年3月、9月,根据燃料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按照20%和80%的比例由热力企业和用户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同向调整热力价格。

三、调研论证过程

12月23日我们会同热力用户代表到联美公司开展现场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核实10月、11月份入库重量、平均热值、平均价格的出处,随机抽查6笔燃料入库单及结算发票,查看燃料交易场所和库场。现场调查表明,企业逐月申报的《燃料价格公示》数据可靠,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现行联动办法,半年联动一次,要到2022年5月1日供热量起才能调整价格。按每月供热2.3万吨、每吨倒挂16元计算,理论上企业每月要亏36.8万元,2月1日-5月1日的3个月就要亏110.4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联美公司要保质保量为医药园区、经济开发区60家用户供热的难度较大。

今年以来,因为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且涨幅较大,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两家热电企业(泰州梅兰热电有限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实施煤热价格应急联动,2021年10月、11月、12月由正常每季联动一次调整为每月调整一次。

因此,完善现行联动办法,根据燃料价格波动幅度,实施应急价格联动,能够保障供热企业筹集资金进行生物质燃料采购,保证供应链稳定和产业链安全,促进上游下游整合发展。

四、修改完善联动办法

继续实施根据燃料价格变动调整热力价格的半年联动机制,当连续三个月燃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可启动应急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燃料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按照20%和80%的比例由热力企业和用户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同向调整热力价格。

五、执行时间

修改完善后的热力价格联动办法自2022年2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月25日前反馈给我委,联系人:马鑫,电话:13357785711,邮箱:942615440@qq.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