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自小被亲生父母遗弃的男子顾某认识女子王兰英,因顾某真心待她,王兰英认为是可托付的人,两人婚后生有一子。顾某为养活妻子外出打工,同村寡妇缪红秀早年丧夫,以屠宰为生,无意中认识王兰英。起初两人以姐妹相称,但日久生情,两人互生情愫,已经发展为同性伴侣,村里人风言风语传到丈夫顾某耳中。

顾某为搞清楚假装出差,晚上忽然返回发现两人正躺在床上,不可描述。顾某非常生气,对两人打骂,在全村闹的沸沸扬扬。但两人爱情不但未消减,反而觉得顾某阻碍两人发展。于是想将顾某除掉。

起初缪红秀雇凶准备干掉顾某,但被凶手骗走数千元。后顾某患上肠炎,王兰英便把安眠药伪装成退热药与缪红秀联手,将丈夫顾某活埋在厨房边的小房里,致其身亡。把顾某杀害后,王兰英对外宣称其外出打工。后被村民发现不正常报警,将两人抓获!

#法仪说法#

这个案件可以说是当时国内“同性恋人杀父第一案”,甚至是有媒体称之为“现代版女西门庆案”。不仅涉及到妻子背叛丈夫的不耻行为,更是因为牵扯到同性合谋杀夫的惊悚事情,而相较于潘金莲的下毒,缪红秀和王兰英则是选择将丈夫顾某活埋,简直是让人无法想象!

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是非常迅速,两人2005年3月行凶,当月就被抓,7月被判刑,12月就执行死刑。但由于两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对缪红秀是判死刑,对王兰英则是死缓两年执行。

其实我觉得这个判决差异是有问题的,首先两人早就觉得丈夫对两人的感情有怨恨,尤其是缪红秀为了独占王兰英,事先就鼓动她干掉顾某,而且还主动买了安眠药说明自己的意图。

而王兰英并没有表示反对,只是要求不要让丈夫走的太痛苦。此时两人就已经形成了杀害丈夫顾某的合意,主观上符合故意杀人的意思表示。在王兰英将安眠药混在水中让丈夫喝下后,因丈夫还惦记着帮她买摩托车,王兰英谎称去买退烧药离开,让丈夫继续睡下,而缪红秀则加大了药量,使得顾某昏睡。

尽管王兰英离开,是缪红秀一个人迫不及待的在顾某家中挖了个坑,将其扔进去活埋。此时缪某对顾某的生命法益产生了现实紧迫的危险,已经是属于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着手行为。

在事后王兰英回来得知丈夫已经被缪红秀活埋,虽然很震惊,但两人还是用水泥预制板压在上面,并且迷信的用渔网压在上面防止冤死的鬼魂出来复仇。而丈夫顾某就是在两人的联手下被活埋致死。

从法律上来说,缪红秀是直接实施杀害顾某的人,判处死刑没有问题,但如果王兰英在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时,判处王兰英死缓是有问题的。

从本质上来说,两人是属于共同犯罪,此先就已经有了杀人的共同故意,并且已经实施了下药的行为,已经对顾某的生命造成危险,只是缪红秀额外的将其活埋加速了顾某的死亡,这种死亡结果也没有超出王兰英的主观意图,因此即便是缪红秀一人的埋人行为,两人也要共同承担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的人原理。

或许王兰英还存在从轻处理的情节吧,但这个案件确实是一场悲剧。丈夫顾某深爱着王兰英,而王兰英却将爱迁移到同性的谬红秀身上,畸形的关系才导致了这场悲剧。

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离开,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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