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宝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电力价格违法行为被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27.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8年1月起,当事人宝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向宝山万达广场1-4号写字楼全体业主转供电过程中,涉嫌以高出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的电价加价收取电费。最终,涉事公司被处以27.45万元罚款。

我国早已对物业加收电费的行为明文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但由于违法成本低,监管举报力度不够等原因,仍常常出现物业向用户加收电费的现象。

去年12月,SOHO中国物业涉嫌在负责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缴过程中存在加价多收电费。被上海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合计约8664万元。

今年1月4日,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样因电力价格违法,被罚约36.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 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当事人对曹路宝龙广场累计191家商户多收电费达182.43万元。

物业公司加收转供电费的情况屡禁不止,背后或与部分商户流动、更换频率较快有关,因此有些商户没被及时告知电费收取标准。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毅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可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告知商户电价等公共服务最新收费标准。

行政法学专家、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宇则表示,同时适当提高违法违规截留政策红利者的违法成本。比如对于乱收转供电费者,不仅罚款,还可以将其纳入黑名单,对其融资资格进行限制等。

也有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彻底解决转供电收费问题,从长远看,关键是要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实现电费直接收取,让转供电现象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