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1月20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新增股权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执983号,被执行人为长城影视,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冻结权益数额为1.5亿元,对应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冻结期限从2022年1月17日到2025年1月16日。

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鑫木,注册资本为1.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影视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和影视主题建设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服务等。该公司由长城影视100%控股。

据乐居财经了解,长城影视成立于1999年1月15日,注册资本5.2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志永,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等。该公司主要由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持股14.5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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