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 〉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 的相关规定,为实施好国家电投繁峙县200MW风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一期99MW项目维护被征收农民的知情权,现对项目拟用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国家电投繁峙县200MW风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一期99MW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东山乡后峪村、下庄村,金山铺乡小柏峪村、西禅房村、石河村,神堂堡乡韩庄村、山角村,大营镇大营村和五台山林业局共4个乡(镇)、8个村和1个国有单位。
项目用地总规模2.3963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1.7471公顷(含耕地0.7000公顷),未利用地0.3274公顷;国有农用地0.2027公顷,未利用地0.1191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国家电投繁峙县200MW风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一期99MW项目,项目建设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现状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征地乡(镇)村委、五台山林业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确认,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凡有上述或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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