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外经恒兴实业公司海口公司:

根据债权转让方朱宁与债权受让方秦香玲、孟凡斗、程邦送、张巍、刘焕明、王康芊、高梦婷、陈婧、林小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朱宁已将其对贵司享有的债权[债权名称为:对屯昌县外经恒兴实业公司海口公司等债务人的债权(含抵押权),债权总额暂计为13778002.36元。其中本金:2000000.00元,利息暂计算到2020年5月30日为11778002.36元]转让给秦香玲、孟凡斗、程邦送、张巍、刘焕明、王康芊、高梦婷、陈婧、林小立九人。朱宁与秦香玲等九人现联合通知要求贵司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秦香玲、孟凡斗、程邦送、张巍、刘焕明、王康芊、高梦婷、陈婧、林小立履行上述债务。若贵司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债权受让方秦香玲等9人共同指定联系人:陈吉波,电话:13907551979,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38楼。特此通知。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