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1月27日 岳飞被害

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和宰相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毒杀岳飞于临安大理寺,时年39岁。一同遇害的还有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临终之时,岳飞留下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字鹏举,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