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袁建龙 登封时报 王朝锋 通讯员 杨红晓 钟莹莹

春节将至,为做好登封市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大气污染,登封市公安局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自2021年12月起,登封市公安局在全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商店、烟酒店、婚庆店等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17日,登封市公安局安排警力在登封与禹州、汝州、偃师、伊川的交界处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盘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进入登封市。

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巡特警及派出所警力在登封市区嵩阳桥等容易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的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大力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禁燃禁放宣传氛围。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超市、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市民传递烟花爆竹禁放信息。利用“平安登封”官方微信,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播放政府通告、宣传单、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内容,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还利用警用巡逻车开展流动宣传,通过多层次的宣传,全面掀起宣传工作高潮,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2月份以来,登封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登封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批评教育350人,行政拘留1人,罚款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