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来源:综合 编辑:滨小影
关于被告人刘求平等十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被告人刘求平、刘石泉、肖益军、龚柳梅、刘望娇、刘超群、李晔峰、聂麟、石晓荣犯诈骗罪、被告人廖远琴、周腾、毛聪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曹琳、郑磊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求平等十四名被告人因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
该案目前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特此通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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