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牡丹区: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潘某某次密接的公告

2022年1月31日23点,牡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曹县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潘某某协查通知,潘某某2022年1月22日与杭州确诊新冠病例孙某某为同班同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本人已于1月31日下午在曹县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潘某某在牡丹区活动轨迹:

2022年1月23日10:00左右和爷爷自驾车(鲁R4701F)到菏泽市牡丹区四季花城小区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24日居家无外出。

2022年1月25日上午居家无外出,下午(具体时间不详)到四季花城小区万客隆超市购买面包,而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26日居家无外出。

2022年1月27日11:00左右和奶奶骑电动车到牡丹区慕儒雅门业公司车间见其舅舅(车间只有其一人);12:30左右到慕滋蛋糕店(牡丹区重庆路现代城小区对面)取蛋糕,返回四季花城家中,和其爷爷、奶奶、哥哥、妹妹及其叔叔一家4口共9人一起就餐,而后无外出。

2022年1月28日12:30左右和奶奶、妹妹在四季花城西门乘坐606路公交车(鲁RH8326),13:30左右至菏泽大黄集周集下车,而后3人骑电动车返回曹县韩集镇贾集家中。

2022年1月30日14:00左右和叔叔自驾车回菏泽,15:40左右在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7:00左右到牡丹区四季花城家中,而后无外出。

1月31日早8:40潘某和其爷爷自驾车返回曹县韩集镇贾集村

截至目前,牡丹区已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管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请与该人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菏泽市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02

菏泽经济开发区发布通告

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李某的接触者

其曾在菏泽火车站附近一餐馆就餐

详细内容如下:

开发区:

2022年2月1日,菏泽经济开发区社发中心疾控中心办公室接到成武县疾控中心协查函,成武县人员李某,男,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病例陈某的密切接触者。

李某在1月31日5:58乘坐火车Z182次列车(座号:4车厢38号)到达菏泽火车站,出站后由其弟弟接站一起步行至火车站南侧停车场放行李,6:40步行至停车场附近单县羊肉汤滋补烩面餐馆用餐(自述:当时店内有老板1人、顾客5人)7:35在停车场驾车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李某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开发区联系电话:0530-5329922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03

高新区: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次密接的公告

2022年1月31日22点,菏泽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协查通知,张某某2022年1月26日与杭州确诊新冠病例孙某某为G1732-03车厢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本人已于2月1日凌晨0点在高新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月29日15:10乘坐K8258次列车02车厢40号座返回菏泽市,到达菏泽站后,17:54乘坐56路公交车到达青岛啤酒站下车,由家人接回家中。

1月30日10:40乘朋友刘某轿车到马岭岗镇解元集大街润达超市购物,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1:17微信支付购物款后回家吃饭休息;乘坐乔某某汽车到菏泽小商品城(西关汽车站南邻),商品城北出口儿童玩具店买玩具,14:53微信支付后返家,途中在穆李村村头15:17买了草莓,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20:00乘堂哥张某某轿车到东方红大街闲逛,先后去了美都汇和古邑商城,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21:37牡丹商业广场停车场付费后,开车返回家中,没再外出。

1月31日,上午没有出门,下午与张某某、张某一起到村内小超市买日用品,15:11微信支付后共同去二郎庙街一家超市购买熟食,15:45微信付款后回家,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2月1日0点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

请与该人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菏泽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04

成武县: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1月31日,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宋某、孙某某、王某某为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成武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三名密接者进行了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截至目前,成武县已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宋某、孙某某、王某某于1月27日17:23分在天津市学湖里小区乘坐出租车(津E18004)到达天津西站。宋某在自助售票机取票后,和孙某某、王某某一起乘坐(19:54—23:33)G2635次列车1号车厢于当日23:40到达菏泽东站,由宋某父亲开车接回,于1月28日00:50到达成武伯乐苑家中。

1、宋某、王某某(宋某之女,四月龄大)。1月28日11:08,由其弟弟开车带其本人、孙某某、王某某到永昌街道黄庄社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将孙某某送回邦盛伯乐苑家中,11:56分到达文亭湖1号秋月居小区其父母家中,未再外出。

1月29日11:00,宋某自行开车离开文亭湖1号秋月居小区,11:25到达顺德巷接孙某某到永昌街道黄庄社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未采集成功后于11:40送孙某某回顺德巷老院,12:00返回文亭湖1号秋月居小区。14:30在文亭湖1号凤岭居便利店购买礼品,14:45开车再次到黄庄社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14:55分到富达三区走亲戚;15:20到达蓝水湾小区走亲戚;15:40在蓝水湾小吃街走亲戚,16:00返回文亭湖1号小区家中,未再外出。

1月30日9:46开车离开文亭湖1号小区,10:00到达邦盛伯乐苑家中,一直未外出。

1月31日居家,未外出。

2、孙某某。1月28日11:08,由宋某弟弟开车带其到永昌街道黄庄社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原车返回邦盛伯乐苑家中。约17:00时,由其丈夫开车前往天宫镇王集村走亲戚,于18: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29日9:00由其丈夫开车去顺德巷老院,15:00由其丈夫开车带其到永昌街道黄庄社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去养老康复中心看望其母亲,停留约10分钟。约16:00-18:30先后到舜天大酒店对过和谐巷、先农坛街西段老一中家属院附近、文亭花园小区对过、二中西工商银行家属院亲戚家中串门,每家停留约30分钟。

1月30日8:30,由其丈夫开车到顺德巷老院。9:30自行骑电动车到润发超市十字路口北路西绿之源蔬菜店买菜,9:50在邦盛现代城四匹马门口和其亲戚交谈约五分钟,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31日居家,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宋某、孙某某、王某某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成武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30-8622976

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日

05

曹县: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2年2月1日0:10,曹县疾控中心分别收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韩某、任某某的协查通知。韩某1月25日与杭州确诊病例同超市购物,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任某某1月27日与入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航班(MU5206),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截至目前,曹县已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密切接触者韩某

2022年1月28日8:00左右从上海市乘私家车返回曹县,19:40左右回到家中;20:00和朋友在青堌集镇地锅炖(青堌集南门红绿灯往南,105国道路西)就餐,23:20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2年1月29日白天居家未外出,22:00和朋友乘私家车去曹县城区,23:00到永利奥斯卡酒吧(水邑澳洲酒店西邻)蹦迪。

2022年1月30日3:00离开永利奥斯卡酒吧,乘私家车返回,4:00回到家中,未外出。

2、密切接触者任某某

2022年1月28日12:00乘坐济南至曹县的大巴车,因大巴车故障,在沙河服务区停留1小时左右,转乘车(车牌号不详)于19:25到达曹县汽车站。19:39乘出租车返回曹县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29日10:15左右乘网约车,10:29到达中国银行珠江路支行(ATM机取钱),11:30步行到保生酒水店(李家林路口西路南)买香,12:44步行到三信超市购物(曹县汽车站往西)。12:53乘滴滴打车回到家中。14:08步行至住所附近路边摊购买鹌鹑,14:15在真得利超市(曹城办事处鑫光嘉苑店)购物,步行返回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30日11:10步行在天润水产店(曹邵路)购买鸡鱼,11:43在王光大厦西200米加油站西侧买对联,返回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31日13:24乘网约车,13:34到美尔雅洗浴城洗浴(王广大厦往北路西),13:34-14:41在美尔雅洗浴城洗浴(单间洗浴),14:41乘网约车返回家中,无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韩某、任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0-3319836(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0530-2068012(县疾控中心)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菏泽高新区网站、今日成武、 曹县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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