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美国白宫发表公告称:将在未来四年继续对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征收14%-1 5%的关税,并对特定类型的双面电池板进行关税排除。
另外,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与加拿大、墨西哥就光伏产品关税排除问题展开谈判。
《纽约时报》评论称:拜登周五宣布延长特朗普政府时期加征的光伏产品进口关税,但缩小了相关产品的范围,预计免税输美的光伏电池数量将增加—倍。
有媒体就此问题向商务部提问:
美国光伏全球保障措施(201措施)于2022年2月6日到期。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美政府于2月4日宣布将该措施延长4年。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
过去10年来,美国对进口光伏产品采取多项贸易限制措施。此次美国政府不顾国内外相关方强烈反对,执意延长201措施,不仅无助于美国内产业健康发展,还扭曲了光伏作为新能源产品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
光伏产品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其日益广泛的应用有助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对实现各国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转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中方愿意继续秉持合作精神,与各国一道推动全球温室气体低排放、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希望美国采取切实行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为新能源产品的自由贸易提供便利,为全球发展温室气体低排放经济、增进全人类共同福祉做出贡献。
1、关于201关税:
2018年1月22日,特朗普总统确认通过201法案,将对光伏电池片组件在既有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率基础上增加201关税,税率30%,未来4年每年递减5%,每年有2.5GW的进口电池片或组件拥有豁免权。
组件、电池片需要缴纳关税,2020年为20%,2021年为15%,且电池片有2.5GW的豁免权。
2、两类201关税豁免权
1、双面组件豁免权
2019年6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公告,给予双面光伏组件豁免201关税。
双面太阳能组件将不再受201条款的约束。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出口成本将不用再支付25%的费用。详见《双面光伏组件,获得美国201法案25%关税豁免!》
2、产地豁免权
2021年1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告,拒绝了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发起调查的请求,美商务部认定亚洲公司没有以低于正常值的价格销售光伏电池。对光伏产品“反规避调查”不予立案。因此,能提供完整证明原产地为东南亚的光伏组件享受201豁免权。
详见《美国商务部:对光伏产品“反规避调查”不予立案!》
拜登此举旨在平衡支持美本土制造业发展和加速推进清洁能源转型这两个目标,尽管相关举措能够为本土产业提供一定支持,但豁免条款允许部分廉价的外国光伏产品继续输美,利好东南亚制造。
3、美国历年针对中国光伏组件打压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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