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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博山公安
大年初五,我们博山又叫“五马日”,此日一天不烧不烙,普遍是中午饭多为水饺。这天也叫“破五”,从这天起人们开始各项营生,商店多在这天开门营业,为开市大吉。
正月十五,亦称“上元节”。元宵节的主要活动是观赏灯火,故又称“灯节”。传说,元宵节的灯光是吉祥之光,能驱妖避邪、治百病,故人们往往端着灯相互照照脸庞。
二月二,又叫“春龙节”,有“二月二,龙抬头”之谚语。农村多有户户打“五谷囤”之俗,一般是于这一天的早晨,由当家人来打,即用草木灰在庭院内撒成一圆圈,名曰囤,中间再放少许五谷即成,以祈丰年。
春节传统民俗你还知道哪些?
传统民俗新风尚,今年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广大商户、居民积极遵守“禁放令”,环保过节、文明过节。
很多商家都通过挂对联、贴福字的方式,祈福新的一年诸事顺利、生意兴隆。
春节期间,博山区各镇(街道)、部门、村居等工作人员和区公安分局民警、辅警全方位持续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消除治安安全隐患。
案例:
2月4日,八陡派出所在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巡查时,发现辖区某超市内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超市附近人员密集,治安安全隐患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当事人依法行政拘留。
2月2日大年初二晚上20时许,巡逻民警听到博山区珑山路位置上空有燃起的礼花弹,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男子予以制止,并查扣未燃放的烟花爆竹16枚。1月31日,在博山镇南博山东村有人违规燃放鞭炮,南博山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制止。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禁燃禁放,安全环保过年!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博山公安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禁售、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从我做起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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