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诉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展示检察机关公正、“温情”司法,近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袁某某买卖身份证件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福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玮、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李隽及市、县(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马尾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20余人参加活动。

被告人袁某某怀孕后,为隐瞒婚外怀孕的事实,以由他人支付住院生产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作为交易条件,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指定的医院生育,后将出生医学证明转让给他人。经了解,被告人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尚有80多岁的父亲和上学的女儿需要赡养和抚养。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就被告人的犯罪故意、犯罪过程、社会危害等方面展开讯问,并详细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现状、工作情况及所生小孩去向等情况。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犯罪事实认定、法律责任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理,并从法、理、情等方面着重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生动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表示深深的懊悔。

整个庭审过程既依法指控犯罪,展示法律的公正与严肃,又结合“天理、国法、人情”对被告人开展深刻教育,彰显了马尾区检察院公正、善良司法的工作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人员赴马尾区检察院开展集中评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活动和公诉人的表现,认为庭审准备充分、公诉人讯问层层紧扣、注重司法关怀,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充分展示出马尾检察机关贯彻“善良司法”理念,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同时也指出庭审过程中的不足,如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事实陈述不够简练、答辩应对不够及时等等,为马尾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

被听庭评议检察官陈立忠说:“此次庭审评议是一次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与会的各位领导同仁不仅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而且非常关注对被告人如何处理,让我受益匪浅。今后,我将时刻加强自我审视,多在文书制作、事实表述、应答应变等方面下苦功,继续践行‘善良司法’理念,更好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更加注重司法关怀。”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李隽表示,本次庭审过程流畅规范,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讯问、答辩提纲设计巧妙,层层紧扣,充分展现了公诉人认真负责的职业操守。作为检察官,不仅要注重提升法律专业素养,以规范文书展示检察业务水平,更要注重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玮表示,本次庭审评议选择的案件契合当前加强“打拐”工作的要求,处理结果显示出对被告人关怀,体现了公诉人注重法律、兼顾情理。在庭审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公诉人的庭审主导作用,在讯问、举证质证等方面积极创新,推进庭审的规范化。同时,要注重对被告人警示教育和司法关怀,促使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锦龙表示,感谢各位领导、同仁的精彩点评,所提的意见建议中肯、务实,极具指导意义。马尾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听庭评议、庭审练兵等活动,通过听庭、评庭、自评等方式,找差距、查不足、重提升,不断强化检察干警出庭公诉的能力。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捕、慎诉”精神,继续强化“善良司法”工作理念,确保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