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颜广彤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302,244,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301,263,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98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9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君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9%。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2)选举陆才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9%。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3)选举刘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4)选举熊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5)选举臧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9%。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6)选举赵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40%。

投票表决结果:该非独立董事当选。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2)选举易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3)选举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9%。

投票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1)选举徐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股东监事当选。

(2)选举董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股东监事当选。

(3)选举侯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01,62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的选举票数36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8%。

投票表决结果:该股东监事当选。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01,631,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2%;反对6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17%;反对6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783%;弃权0股。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刚、孟柔蕾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7日16:3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成都分公司会议室。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陆才垠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其中,熊俊先生、牛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2022年2月7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陆才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禄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运作实际,设立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及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选举陆才垠先生、张君婷女士、牛明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由陆才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计委员会及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选举易阳先生、章新蓉女士、张君婷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由易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提名委员会及成员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选举牛明先生、章新蓉女士、刘禄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由牛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选举牛明先生、易阳先生、陆才垠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由牛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董事长陆才垠先生提名,聘任臧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吉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臧晶先生提名,聘任么同磊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朝晖先生、黄志刚先生、赵吉杰女士、文双梅女士、杨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春秀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简历

陆才垠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董事、经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东北特钢集团中外合作齐齐哈尔浩盈钢铁公司总经理,河北力通联无缝钢管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陆才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禄先生,1973年出生,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洋(天津)钢材市场干部,天津市外资企业物资供应服务公司干部,天津市咸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物资集团金属事业部建材型材营销中心总经理,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物产能源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东区副区长(挂职),现任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妃甸港保税储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臧晶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机电设备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设备公司副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德国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监事、内江浩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臧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吉杰女士,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职员、副部长,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津财富嘉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赵吉杰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么同磊先生,1983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人事部部长,健康集团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组织人事部部长,总裁办主任。

李朝晖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历任天津市浩物中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天津市瑞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市鸿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部,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伊尔动力曲轴(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空港浩轩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天津市名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风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骏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新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名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名路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李朝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志刚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四川内燃机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工艺处处长、工程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等职,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黄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2,075股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文双梅女士,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历任中石化销售华北公司职员,中石化天津石油公司设备公司财务科长,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华夏金谷担保公司风控部经理,天狮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经理,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处长、审计部审计部长助理、投融资部融资经理。文双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扬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汽品牌事业部总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现任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杨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秀女士,1972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天津立达集团公司静海股份有限公司干部,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审计部高级经理,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天津浩保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天津空港浩轩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监事。王春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工会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及2022年2月7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经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7日17:3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徐庆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工会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及2022年2月7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徐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徐庆宏先生,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历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级干部、财务会计部副主任,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一级巡视员、党委委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庆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1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吉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吉杰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赵吉杰女士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赵吉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吉杰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3286976

传真:028-63286984

电子邮箱:ginnyjijie@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简历:

赵吉杰女士,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职员、副部长,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津财富嘉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赵吉杰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