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贵阳铁路公安处民警网上巡查

发现两名在铁道上拍摄发布短视频的女子

在调查核实后

依法分别给予了行政罚款处罚

视频中,一女子在铁轨边的道砟上起舞,列车就在她身边疾驰而过,其自身安全和列车正常运行秩序受到威胁。

刘某发布在网上的短视频截图

为防止发布者继续开展类似拍摄行为及此类视频可能引起的模仿效应,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一个多小时后,民警电话联系上短视频发布者刘某,并传唤其到凯里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证,刘某今年27岁,贵州丹寨人,平时喜欢拍摄跳舞短视频发布到平台。

1月5日,回凯里老家过年,看见家附近的沪昆铁路上常有列车高速通过铁路大桥,心想如果能拍一个自己在飞驰列车旁跳舞的短视频上传,一定能收获很多点赞和粉丝。

于是,刘某来到铁路大桥上,架起手机开始在铁道边跳舞自拍。

期间,不时有列车呼啸而过,刘某非但没觉得危险,反而觉得十分刺激,更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可能影响列车运行安全。

拍摄完成后,1月29日,刘某将该段视频上传平台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鉴于刘某行为已涉嫌违法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200元。同时,在对她开展法制教育后,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资料。

当日16时许,凯里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网上巡查,又发现另一段视频,内容为两名女子在铁轨上行走。

田某发布的短视频截图

经民警查证,该段铁路位于沪昆线镇远至焦溪区间,视频拍摄者田某于去年12月13日在镇远县朋友家中游玩时,与朋友一同到她家附近的铁路上拍摄了一段沿着铁轨上行走的视频,发布在平台,期待会“火”。

最终,田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100元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资料。

铁路警方依法对田某进行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网友:为了您和列车的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在铁轨上行走、坐卧、逗留,更不要为求“爆款出圈”,在铁路上拍摄照片视频,视安全为儿戏。对违反相关法律的,铁路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

看来安全的事

的确不能掉以轻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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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铁路公安处

图文: 郭红 吴志伟

编辑: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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