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鹤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月28日。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异地在该区的常住人口,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参保方式为,续保的直接在湘税社保微信APP(缴费二维码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邮政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柜台、网上等多渠道缴费。新增参保:先到所属街道(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再按照续保缴费渠道缴费。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便于就近就医报销,该区常住人口(包括常住该区的异地人员、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选择参保地鹤城区参保,在鹤城区以外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参保缴费证不重复参保。(记者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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