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孩子拉扯大,孩子应当懂得回报父母,然而承担责任是件辛苦事,并不是每一个子女都会成长为负责任的成年人。
2016年,四川宜宾的贺先生因回老家探亲而看到了住在猪圈的杨大爷,事实上,杨大爷是邻村的人,时年75岁,在此之前与贺先生并无交集,但贺先生看到如此可怜的老人,内心是同情的,而在了解原委后,贺先生更是愤慨,觉得杨大爷的女儿不孝且不自知。
杨大爷早年时候当过兵,退伍后便返回了村子,成家立业,婚后只有一个女儿。杨大爷对这个女儿是非常宠爱的,女儿杨蓉(化名)小时候也很崇拜自己的父亲,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杨大爷依然还是有什么好东西就想着自己的女儿,但杨蓉却是越来越疏远自己的父亲。
时代不同了,杨大爷觉得好的东西,杨蓉可能就看不上眼了,后来杨蓉嫁人,杨大爷仍是惦记自己的女儿,不过在当时,杨蓉也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待杨大爷也还算可以,直至杨大爷年老瘫痪了,投奔女儿,却遭到了女儿的嫌弃。
杨大爷时年75岁,老伴早已经去世,自己又瘫痪了,身边自然是需要人照顾的,可杨蓉却把老父亲搁在废弃的猪圈中,旁人一看,就觉得这处泥瓦屋棚摇摇欲坠,根本挡不住风雨,而且杨大爷身下的床铺也不过是几块木板,身上盖着旧被褥,杨大爷能吃到的也只是残羹剩饭,饿肚子是常事。
贺先生会看到杨大爷,其实不过是从此地路过,无意间瞥见了骨瘦如柴的老人,心有不忍,便仔细查看了一番,生存环境之恶劣,令贺先生无法做到熟视无睹,而老人看到陌生的贺先生,不管三七二十一乞求道:“我好饿啊,我想吃饭,如果现在能让我吃上一口肉,让我现在去死也值得了。”
老人的哀嚎让贺先生一阵心悸,事实上,杨蓉家的情况是不错的,猪圈旁的二层洋楼便是杨蓉的家。但面对贺先生的询问,杨蓉却毫无愧疚的说道:“只能比街上的叫花子强。”
面对调解员的劝说,杨蓉更是大言不惭的说道:“想告我就告我吧,我就是个普通的农村妇人我也不怕。”
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即使杨蓉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作为杨大爷的女儿,她有能力赡养父亲,却不尽到赡养义务,杨大爷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度让杨蓉尽到赡养义务,也是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要求杨蓉尽到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
并且从情理上来说,作为一个女儿,怎么能将自己的老父亲搁置在废弃的猪圈中,连吃上一口肉都是种奢望,不清楚的还以为杨大爷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了家人。
而面对老父亲的控诉,杨蓉一边抱怨父亲瘫痪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搬进屋子住着有味道,一边又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房子不是她的,是丈夫的,公公婆婆坚决不同意杨大爷搬进屋子住。
然而贺先生刚了解杨大爷的情况时,还拿出了200元让杨蓉给自己的父亲买肉吃,杨蓉虽满口答应,还答应了贺先生,但杨蓉并没有拿着钱给父亲买肉吃。通过此事,便已经可以看出杨蓉的为人。
最终村委会经过商量,决定把老人送到养老院赡养,没成想杨蓉得知此事,却反倒说自己舍不得父亲了,不同意。
但杨蓉不同意把父亲送到养老院照顾的主要原因并非是舍不得父亲,而是担心自己要给父亲花钱。贺先生心有气愤,不过见杨蓉没有任何悔改之意,既不愿把瘫痪的父亲送到养老院,也不愿让父亲住进屋子,贺先生义正严词道:“杨大爷在养老院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承担。”
结果杨大爷的赡养责任,却是由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给承担了,此事曝光后,众人都对贺先生竖起了大拇指,并且没有让贺先生独自承担这份责任,纷纷献出了自己的爱心,让杨大爷能够安度余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