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的保障性住房,一年房租费才交3000元左右,为何停车费一年就要交2880元?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这钱又交给谁?”家住安康市汉滨区福临新居的杜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2月10日,安康市汉滨区福临新居多位住户向华商报反映,自己所居住的小区福临新居作为保障性住房,过去几年停放车辆一直免收费用,为何现在每月要收取240元停车费?这样的收费标准从何而来?保障性住房小区每月收取240元停车费是否过高?对此,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的记者来到福临新居小区内进行调查采访。

保障性住房每月收取240元停车费引住户质疑

——王先生告诉记者:“收费政策是2月8日开始施行的,原本是1月1日推行,但是许多住户觉得这样的收费价格偏高,对定价产生质疑,所以我们就向市长热线反映,他们说高新区管委会会处理,但至今没有解决。”据王先生描述,整个小区大约有300多户住户需要缴纳停车费,对于定价,王先生说道:“停车费我们该交的会交,但是每月缴纳240元对我来说确实偏高,我现在生活上全靠自己,能挣一点是一点,买车也是为了能有个代步工具,希望能把停车费价格调低一点。”

——同样住在福临新居的杜先生,每个月有4000多元收入,但是要养活一大家子人,站在收费公告栏面前,杜先生说道:“我个人对这样的定价,确实有些难以接受,我们能在这里居住正是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我一年的年租也才3000元左右,为何停车费就要收2880元?这几乎相当于一套房的年租了。”针对公告的内容,杜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定价最起码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以及相关文件,而且要结合我们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现状来制定,因为相关文件我们住户肯定也不了解,合理合法的定价我们是可以接受的。”

物业公司:只负责代收,定价有依据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部门,安康荣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片区负责人王经理表示,福临新居属于保障性住房,物业公司受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委托来代收停车费用,有关停车收费问题的公告、批复以及通知均在2021年12月进行了公示。

——王经理告诉记者:“每月240元停车费包含180元的租赁费和60元服务费,我们只负责代收,收取的费用去向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租赁费定价是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市场价制定,而服务费是根据相关文件来制定,并且是最低标准。”

——同时,王经理表示定价等前期工作由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完成,相关市场调研、业主意见采纳等工作均已落实。针对眼下住户提出的质疑,王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来提供服务,停车收费是一个正常的问题,业主对此不理解,我们把相关文件以及政策都进行了宣传,如果大家仍然对此存疑,可以向相关部门反馈。眼下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有依据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先进行缴纳,如果出现问题,相关部门会随时进行调查,有账不怕算。”王经理也表示会继续同住户们沟通解释。

行政部门回应:定价依据属实,程序合规

——相关定价依据是否属实?停车费能否根据现状进行调整?如何进一步化解住户质疑?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办公室曹主任进行了答复。

——曹主任表示,福临新居作为保障性住房小区,配件设施包括地下停车场都有国家资金的投入,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明文规定需要缴纳使用费,并非无偿使用,最终费用收取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费标准均经过发改委、财政局以及公产处文件批示,且根据周边小区进行调研测算制定,考虑到住户实际情况,是按照最低的收费标准进行规定,低于周边商品房。

——针对住户关心的问题,曹主任告诉记者:“首先定价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只负责落实执行,并且定价需要各部门报批以及公示来确定,所以是否调整定价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上级领导来商定。在制定标准之前我们已经通过多次调研,同住户代表座谈,提前将结果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而且为确保住户能理解政策,实际还采取了推迟施行。”同时,曹飞表示保障性住房保障的是基本住房需求,尽管停车位不在保障范围内,但考虑福临新居住户实际情况,依然进行了减免优惠。

原文件示:住户有疑问会积极解释说明

——随后,记者采访到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江北运营科副科长朱永强。朱永强向记者出示了涉及福临新居停车收费问题的原文件,包括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公共资产经办处的批复和回复,以及安康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与物业事务中心的回函,相关复印件均已在福临新居小区门口进行了张贴公示。

——朱永强解释道:“福临新居2018年交付入住,地下停车场设备还未完善,住户车辆一直在路面停放。考虑到消防安全问题,2021年10月地下停车场达到了停放标准,我们在调查摸底后,于2021年12月对停车收费进行了公示,2022年2月8日正式施行。”

——据朱永强所述,车位租赁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周边小区的车位租赁费在300元左右,福临新居的车位租赁费为180元。服务费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2]128号)文件,执行第三类标准,即每月收取100元服务费(一、二类标准分别收取150元每月和130元每月),但考虑实际情况我们每月只收取60元,合计为240元。

——“如果住户依然存在质疑,我们也会积极正面回应,予以解释说明。”朱永强补充道。

——同时,朱永强告诉记者:“保障性住房作为过渡性住房,旨在帮助无房无车无企住户过渡使用,鼓励住户向更好的生活奋斗。如果审计局在调查中,了解到住户的实际资产及收入达到了保障性住房的清退标准,会进行建议清退。”

(来源: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