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说法”是“唐山你好”新媒体推出的面向广大网友的普法栏目。通过分享与我们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各种案列,特别是《民法典》知识,让大家一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维护合法权益!本期案例由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提供。

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综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5号。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秉持“得道乾坤有序,法正天下谐和”精神,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是一家由高素质律师组成的高端精品律师事务所。律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案例#

2000年10月1日,张某与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为25年。2020年9月30日,陈某不想再继续租张某的房屋,张某能否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

张某不能,本案中《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25年,已经超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限制,超出的5年因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个人简介

崔鑫源,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制定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方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等方面法律业务。

2021年1月,被中共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评为“202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5月,在唐山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学党史,学楷模,守初心,担使命”青年律师演讲赛中荣获“三等奖”。

崔鑫源律师执业证号:11302202111332588

崔鑫源律师联系电话:18633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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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 编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