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生活、工作、待遇、改革等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辅警资讯,请微信、微博关注“辅警故事”,辅警故事讲述你我她的故事。

1.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年限:3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中选单位1家。

(3)服务对象:辅警人员作为参保人。

(4)服务概述:茂名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

(5)保险险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参保人数:约780人。

(7)服务内容:

1)参保人因意外身故,享有保险金650000元;

2)参保人因意外高残,享有保险金650000元;

3)参保人因意外致残,享有保险金最高650000元

(评定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

4)参保人因意外住院医疗,享有保险金最高20000元/人/年;

5)参保人因意外门诊医疗,享有保险金最高20000元/人/年;

6)参保人因意外住院,享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8000元/人/年(即100元/日给付,最高给付180日);

7)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00000元。

(8)服务要求:

1)针对不同的赔款金额作出详细的理赔时效承诺,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

2)服务期限内如有新增加参保人,由采购人将新增加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提供给成交人,新增人员应缴保费=成交单价×对应的短期费率×人数,采购人对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从人员增加的当月承保。

3)响应供应商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批准文件,批准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人员资料建立人员档案,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将新增人员及减员情况给成交供应商。

5)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人的保险理赔业务。

6)相关要求及规定:应建立完善经办队伍人员的管理制度,对理赔的程序、时效等应作出承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应提出应对措施和作出承诺。

7)取得的民警、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个人信息、社保信息以及技术资料,有义务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并造成的一切损失。

8)不能与另一个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共保或分保。

2.主要商务要求

(1)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内。

(2)标的提供的地点:茂名。

(3)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4)付款方式:1.采购单位在合同订后,每年根据实际人数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

(5)验收要求:提供的服务产品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要求。

(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7)其他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预算金额(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必须的人员、技术、劳务、资料费、交通、差旅、税金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服务年限:3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中选单位1家。

(3)服务对象:辅警人员作为参保人。

(4)服务概述:茂名市公安局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

(5)保险险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参保人数:约780人。

(7)服务内容:1)参保人因意外身故,享有保险金650000元;

2)参保人因意外高残,享有保险金650000元;

3)参保人因意外致残,享有保险金最高650000元

(评定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

4)参保人因意外住院医疗,享有保险金最高20000元/人/年;

5)参保人因意外门诊医疗,享有保险金最高20000元/人/年;

6)参保人因意外住院,享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8000元/人/年(即100元/日给付,最高给付180日);7)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00000元。

(8)服务要求:

1)针对不同的赔款金额作出详细的理赔时效承诺,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

2)服务期限内如有新增加参保人,由采购人将新增加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提供给成交人,新增人员应缴保费=成交单价×对应的短期费率×人数,采购人对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从人员增加的当月承保。

3)响应供应商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批准文件,批准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人员资料建立人员档案,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将新增人员及减员情况给成交供应商。

5)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人的保险理赔业务。

6)相关要求及规定:应建立完善经办队伍人员的管理制度,对理赔的程序、时效等应作出承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应提出应对措施和作出承诺。

7)取得的民警、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个人信息、社保信息以及技术资料,有义务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并造成的一切损失。

8)不能与另一个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共保或分保。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

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END

来源:政府采购网

好消息!倒在抗疫一线的辅警何青醒来了

除夕夜,辅警竟因一条信息突然“离岗”……

免责声明: 本文转自网络,转载此文章仅为个人收藏,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同基层,共战友!

辅警故事,讲述你我

扩散给身边的战友,让更多战友都在看

戳下方“分享”或“在看”按钮,

从优待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