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都市报记者杨春

本报讯【记者 杨春】四川宜宾筠连为您报道:接到网民反映在“淘宝”https://m.tb.cn/h.fOBEqsY?tk=5UmO2dGwTBi有四川宜宾非遗特产筠连特色“魏四芗鲜水粉”网售,所售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硫酸铝铵”配料,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希望媒体关注“毒食品”进入市场流通,曝光这些黑心商家利欲熏心的行为。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还历历在目,又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筠连,记者专程赶赴四川宜宾筠连进行实地调查采访报道。

坐落在筠连县城公园路的经营门店(记者杨春 摄)

经调查,制造商为: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魏四芗鲜食品有限公司,厂址坐落在筠连镇海瀛工业园区B2-2地块5号加工车间,在县城公园路开设有地方特色宜宾名小吃“魏四芗鲜”筠连水粉餐饮总店接待食客和销售产品。门店经营主要针对筠连当地食客,来此饱口福的人们从早到晚人流如织,经营状况非常良好,记者为求证配料中是否含有“硫酸铝铵”也去买了三种规格包装的产品。在所买产品包装上配料表上标注有红薯淀粉、木薯淀粉、水、硫酸铝铵。木薯本身有毒植物,木薯粉吃多了,其实并不一定会出现中毒现象。木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食材,可以用它做一些小点心或者零食,而且老少皆宜。也可以添加在其他的主食中,会让口感更加富有弹性,香软可口。其实在食用木薯粉之前已经彻底去掉它的毒性了,所以通常不会造成中毒的现象。当然木薯粉也是一种不容易消化的食物,如果大量服用的话,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消化不良的表现,比如腹部不适,或者腹胀,腹痛甚至恶心,呕吐等的一些症状,所以尽量少吃木薯粉。然而,含有硫酸铝铵的粉条不能吃,硫酸铝铵含有铝离子,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分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而且铝元素很容易在人体中蓄积,如果在大脑中产生沉积就容易引起老年痴呆、记忆力减退、智力下降等症状。严重危害大众健康安全。

为此,2014年,国家卫计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5部门于5月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三种规格包装都含有“硫酸铝铵”配料(记者杨春 摄)

记者多方采访经办过多起食品案件的警官和律师,就有毒食品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助社会各界从法律角度审视毒食品事件。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魏四芗鲜食品有限公司所要面临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干粉配料含有五部委禁止添加的硫酸铝铵(记者杨春 摄)

筠连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充分履行监管职能、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者及上下游相关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冒头就打,对违法者实行最严厉的惩戒,并坚决“处罚到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食品安全无小事,要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群众“舌尖上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牢牢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和“餐桌安全”。坚决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查处食品违法犯罪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消除区域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