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封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的统治者为维护统治,给予官员(主要是高级官员)、后妃在世亲属及宫中乳母、宫官的一种荣誉性称谓和相关待遇的制度。"鱼轩象服,夫贵妻荣"就很能体现叙封制。这种称谓跟官职是截然不同的,她们只享受荣誉性称呼和相关待遇,并没有实权,更不能代表女性地位的提高。叙封制度大体的受封对象都多为女性,但是这并不代表女性地位上升,而是统治者为了笼络人心对朝中高级官员所施行的手段。
叙封制度——女性依附男性的体现
提到宋代叙封制度,很容易联想到恩荫制度,它们其实在本质上都是古代封建社会特权阶级"世卿世禄"特权的一种表现。但是两者制度是不一样的,恩荫是中国上古时代世袭制的一种变相,是指因上辈有功而给予下辈入学任官的待遇。
恩荫虽然也是因为男性有功统治者对其家人进行封赏,但其封赏的对象多为男性,虽有依附关系,但相对而言比较弱。而叙封制度则不同,叙封的对象多为女性,所以她们的依附关系是比较强的。
宋朝官员
在北宋时,历代皇帝都既想集权于自身,不想放权给宗室及大臣,又想给予他们一定的好处与甜头,让他们为皇帝卖命。那么,叙封制度实行就方便了皇帝的"小心思"。在这种情况下,北宋的叙封制度得到了完善与发展。这种发展不仅体现在叙封对象的扩大,还体现在叙封制度在叙封程序上的完善。
- 应运而生——"妇人封"
叙封制度在我国的出现是相当早的,最早在《左传•成公上》有所记载,大意是齐侯封壁司徒妻于石帘的故事。这是有记载史料中"妇人封"所记载的最早的故事。由此可见,"封妇人"这种现象在我国春秋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不过这种现象还是少数,并没有大规模的扩大。
叙封真正的作为一种制度出现在记载中,大约是在秦汉时期,不过叙封制度真正的成熟与使用的频繁,是在宋代。在宋朝"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下,宋朝科举入仕的文人扩大,宋朝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基础,给予朝臣们一定的奖赏,叙封制度的实施就非常有必要了。
宋代女性
- 笼络人心——叙封对象的扩大
北宋的叙封制度,其实施对象除官员父祖、母妻外,还有后妃、宗室、部族首领的亲属、宫官本人(包括乳母)等对象。可以看出来,在北宋时期叙封的对象的范围是很大。但有北宋叙封的对象大多都不是依靠她们本人来拿到这种荣誉的,而基本都是依靠于她们的男性亲属,其中有个别例外就是皇帝的乳母等等。
大家要知道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妇女是没有多少社会地位的。女子想要显赫,想要证明她们的价值,就只能通过"夫贵妻荣""母以子贵"这样的方式来实现。她们成为叙封的对象是因为她们养育了或者说她们最亲近的男性亲属得到了皇上、政府的重用,所以统治者为了笼络人心,对她们表现的非常重视,甚至她们还能得到皇帝亲自接见抚慰的优遇。
例如《长编》卷三二、卷三四分别记载有宋太宗亲自接见黄中(时为翰林学士)、苏易简(翰林学士承旨,时为给事中,参知政事)的母亲王氏和薛氏,夸她们是孟母,还"把薛氏封为河东郡太夫人",颁赐甚厚,缙绅以为荣。
宋太宗
在叙封对象上看,对于后妃、宫官的叙封制度并不严格,这与皇帝的介入有很大关系。对于宗室的叙封,待遇还是很优厚的。总体上讲,北宋的叙封在待遇上比起前面的朝代,还是有所提高的。
其实,叙封制度并不代表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的提高,还反而加强了女性依附于男性的依附关系。叙封制度封赏的对象的扩大,完全是统治者为了稳固统治地位,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 叙封程序上的完善——机构合理化
在北宋时期,司封司是主管叙封的机构。司封司"掌封爵、赠官、宗室诸亲、命妇奏荐、承袭等事。凡王公侯及内外命妇、宗室诸亲之封赠,应取旨,则听中书制授而奉行其政令"。司封司只是主管执行叙封及其它制度的机构,决策权在皇帝手里,并要经过中书的授令。其实在北宋前期,司封司只是个空架子。
"所掌职事甚微,仅掌管讨论确定君臣谥名时,事先通知本部人吏赴会而已";"元丰改制,职事振举,才掌官员封爵、赠官、奏荫、封号承袭等事"。
北宋官员
那么在到底是由那个部门进行"制授"呢?其实是由"中书门下"其下的"制敕院五房"(即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的总名)中的吏房主管叙封制授。首先,得到叙封资格的官员亲属本人,在"国(太)夫人"以上的向中书门下制敕院吏房申请,"郡(太)夫人"以下的向司封司申请。申请结束后,经过中书制敕院吏房和司封司审查后,合格的官员亲属就要写制词,发告身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北宋时期的制词大多是程序化,多赞美之词。
官员母妻成命妇后,其告身(证书)是由官告院制作、经司封司盖印发放的。随着命妇品级的高低,所制作的告身使用不同的绫纸、標袋,精美程度也不一样。这大概就是叙封制度的一般程序了,在北宋时期,掌管叙封的机构专业化,合理化,叙封的一般程序也得到了完善。
安于礼遇,维护纲常
在北宋,实行叙封制度的作用是很大的,不仅在政治方面,利于统治者维护统治,在文化方面,宣扬封建传统伦理道德,加强思想统治,在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睦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命妇
- 文人治国,维护统治根基
"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是北宋历代皇帝严格遵守的祖宗家法之一。所以,在北宋时期就开始逐步扩大科举取士的范围,选拔了许多文人进行治国,北宋诸多宰臣及其他高级官员大多出身科举。为了加强统治基础,维护朝臣和睦,就需要给予这些科举出身官员的亲属一定的恩遇。叙封制度的实施就是其中的手段之一。
北宋历代皇帝给予文臣越来越多的礼遇,他们的亲属也取得了更多的叙封机会,不但母辈、父祖辈所受恩遇不断提高,官员所生母甚至女儿也被纳入了叙封的范围。以欧阳修为例,朝廷恩泽,不仅及于上三代,且泽及其女。
王安石任知制诰时所拟的《参知政事欧阳修女乐寿县君制》就可以证明:"敕欧阳氏:汝父为吾政事之臣,而缘国大贵,丐恩及汝;赐之封邑,亦有故常,祗戒勿违,以承兹宠!可!"
北宋文臣
另外,对于皇亲国戚,宋朝统治者因为怕发生动乱,一直不敢给予太多的实际权力,为了弥补他们,就把叙封制度作为其中一种手段,让他们安于礼遇,以此来笼络人心。由此可以看出北宋朝臣和睦,统治阶级稳固,这其中叙封制度的实施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 思想禁锢——加强封建伦理道德
北宋的叙封制度,其实叙封的主要对象就是针对于官员亲属的叙封。北宋皇帝重视文治,礼遇文臣,给予他们亲属优厚的恩遇,就是为了激发公务员"封妻荫子"的渴求,激发他们"忠君爱国"的政治理想,让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亲属帮助其夫或其子忠心耿耿地为宋王朝服务。为了达到"使士重名节,家兴礼义养材于庶方,推惠于无穷也。"目的。
并且,北宋还有很多符合封建伦理纲常标准的烈女被封赏的例子,但这并不是叙封,除非死后封赏。很明显可以看出,北宋朝廷对烈女的封赏纯粹是为了达到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的目的。北宋朝廷的种种做法使得人们提倡遵守忠孝节义的封建伦理道德,注重营造这一社会氛围,以加强对人们的思想统治,从而使叙封制度更好地为宋王朝的统治服务。
总结
总体而言,北宋的叙封制度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机构上,都比前代得到了更加完善的发展。并且在叙封对象上也做到了范围的扩大,在待遇上也有所提高。不过,叙封制度从本质上讲仍旧是统治阶级"特权"的一种体现,也是封建社会在社会地位上对女性的歧视,认为女子只有依附于男子才能得到恩遇,同时,叙封制度也变相的加强了人们思想的禁锢。但叙封制度对于帝王维护统治、缓和矛盾还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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