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北京报道近日,第三方持牌支付机构“汇付天下”更名为“汇付支付”。启信宝显示,2022年2月22日,“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

为何更名?汇付支付向记者回应称,为落实人民银行政策要求,做好规范持续发展,我公司于2021年向人民银行申请变更名称,并已于近日得到人民银行批复同意。我公司名称由“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更名后公司业务不变,将持续为广大商户提供高质量的支付产品和服务。

资料显示,汇付支付于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牌照,并在2016年、2021年成功续展,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贵州省、湖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海南省、青海省以外地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央行在2021年1月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有关。不过,目前该文件还未落地实施。

《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从事支付业务的,任何单位不得在单位名称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得关注的是,若《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不少持牌非银支付机构需要进行名称变更。比如,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

实际上,一些持牌机构的名称大有讲究。除第三方支付公司外,消费金融公司也有类似的要求。2013年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消费金融”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名单,30家持牌机构在名称中均含有“消费金融”字样。

(作者:边万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