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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某县城住着母子二人。母亲张翠花年方二十三岁,儿子王恩仅五个月大。翠花丈夫王勇在儿子未出生时就被一场大病夺去了性命。现在只有她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翠花带着孩子靠丈夫留下的一点田产度日。对儿子更是千般宠万般爱。儿子大一点,她就给别人纺花织布贴补家用,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好容易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又东借西凑给儿子娶了媳妇。这时别提她有多高兴,虽然生活艰难,但一家人其乐融融。翠花平时操持家务,带孙子。王恩两口子在外面打零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话说这王恩是个不孝之人。平时对母亲总是恶语相加,看母亲总觉得不顺眼,而翠花则是逆来顺受,从来不舍得说儿子一个“不”字。倒是儿媳还时常劝她丈夫,说母亲守寡将你抚养成人,实属不易,我们应该孝敬她。可王恩人如其名,是个忘恩负义之徒,妻子的话他一点也不听。

那一年翠花六十多岁,虽然年龄不算太大,但已是满脸皱纹,一头白发,弯腰驼背。而王恩对母亲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有一天,他把母亲叫到跟前说:“你养了我二十年,现在我也养了你二十年,咱们两个人两不相欠,现在你出去自己生活吧!”说着就将母亲赶出家门。她母亲苦苦哀求,但王恩置若罔闻。母亲无奈,只有乞讨度日。亲戚朋友多次相劝,但他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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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县令下来微服私访,见到他母亲,问她为何流落街头,难道没有儿女吗?她母亲只有实情相告。县令说:“你生他时是何人接生?当时他有多重?”翠花说:“我生他时是东街王婆接生,当时王婆称过,说他重五斤六两。”县令说:“好,明天你带上王婆,一块到县衙正堂,我要还你一个公道。”

第二天,他母亲果然带王婆来到县衙,县令也传来了王恩,他们三人跪在大堂,县令把惊堂木一拍,厉声喝道:“大胆王恩,不养老母,是何道理?”王恩道:“她养了小人二十年,现在小人也养了她二十年,我们两人两不相欠。”这时县令又问跪在旁边的王婆说:“王恩母亲生他时可是你接的生?当时他体重多少?”王婆说:“王恩出生时正是老身接生,他当时身重五斤六两,是老身亲自称过的。”这时县令又大喝一声:“刁民王恩,怎说两不相欠,你母生下你时,你身重五斤六两,你现在欠你母五斤六两肉!”“来人!拿刀来!”这时一名衙役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站在堂前,县令又命人脱去王恩的衣服,定要从他身上割下五斤六两肉还他母亲。这时王恩吓得浑身发抖,磕头如捣蒜,忙说:“小人愿把母亲接回家好好孝敬,求大人饶过小人这次吧,小人以后再不敢有半点可恶之心。”县令又说:“这次且饶过你,以后若再发现你对母不孝,本县定割你身上肉。”王恩忙说:“小人以后定当孝敬我母,决不负大人的教诲。”王恩便带母亲回家。果然十分孝敬母亲。

经过这件事以后,百姓都夸县令断案有方,倡导了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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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俊花,生于一九五一年农历十二月初十,家居城郊乡在礼村,一生从事教育事业。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