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而死,是个话术。
“危险引入”是这个话术的变种。
但提出来了就探讨吧,既然@疫苗与科学 @硬核豌豆 、@性少数 @破破的桥 等博主都在讨论10万日元
那不妨来复盘一下10万日元。
复盘之前先提示秋莲警告:
“如果有人胆敢污蔑我江歌欺骗陈世峰10万日元,我必送你上刑事审判庭!任何人!”
刘鑫与陈世峰是一共恋爱4个月的男女朋友。
江歌和陈世峰认识4个月,被刺杀前,一共见过五次。
复盘江歌与陈世峰的关系:
案发前4个月,
1、在7月,江歌与陈世峰第一次见面。
位于东野火车站,刘鑫和陈世峰原本准备和见江歌并一起吃饭。(因为联系不到刘鑫,无法知道这个邀约的发起及过程)
但见面后不久,据刘鑫回忆,江歌数落批评了陈世峰。(具体内容未知)
陈世峰非常不快,但没有表现出来,饭就没有吃,和刘鑫离开。
离开后他单独对刘鑫说:以后少跟江歌这个人来往。
2、在8月,江歌和陈世峰第二次会面。
8月25日深夜,陈世峰和刘鑫发生争吵。起因是陈世峰想早点睡觉,刘鑫不想。
吵起来后,陈世峰狠狠瞪着刘鑫,不说话,刘鑫觉得很害怕,就跑出去了,觉得男友有暴力倾向,决定分手。
当晚,刘鑫住进了店长李虹家。
次日,8月26日,陈世峰用刘鑫的手机搜索到了江歌,联系上江歌,问刘鑫在哪。
江歌前往陈世峰家中索要手机。被拒绝了。
这个过程有没有发生争吵,无人知晓。
江歌在这一天要去接自己母亲,江秋莲抵达日本。
有消息说,她刚刚离婚,损失颇大,要去日本游玩散心+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工作机会。
陈世峰拒绝给手机的理由是,他要还也是把手机还给刘鑫本人。
刘鑫和同事小宋(女性)住在一起,并通知了陈世峰分手。
刘鑫日常打工料理店的店长李虹也曾经多次接触过陈世峰和刘鑫。
也介入过两人的纠纷。
李虹甚至同时接触过陈世峰、刘鑫、江歌三人的纷争。
3、江歌和陈世峰第三次会面:
9.1日,陈世峰来李虹店里找刘鑫。江歌和他在门口发生了争吵。
李虹叫住了江歌:你不要那么大声,别让他恨你。
李虹的安排是,请三个年轻人吃了顿饭。
但是让陈世峰和刘鑫单独坐在一个桌子上,江歌坐在较远的桌子上。
陈世峰和刘鑫单独交谈后,把扣留的手机还给了刘鑫。
陈世峰和刘鑫都哭了。
但是,双方同意和平分手。
临走陈世峰告诉刘鑫他已经几天没吃饭,想借2万日元。
刘鑫说身上只有一万,拿给了他。
江秋莲、江歌、刘鑫三人在8月26日-9.1日期间,度过了一段相处时光。
刘鑫曾陪同江秋莲在东京游玩,并帮拍照等。
刘鑫原本从李虹家里搬出,住进同事小宋(女)家,正在和小宋一起合计重新合租一个大一些的地方。
得知刘鑫正在找房子,江歌邀请刘鑫搬来和自己合租。
江秋莲9.1日离开日本,刘鑫9.2日搬入了江歌9平米的房间。
刘鑫支付一半房租,每个月2.5万日元。
4、江歌和陈世峰第四次会面:
9月15日,中秋节。陈世峰微信上邀请刘鑫一起过,刘鑫拒绝。
10月初,陈世峰回老家宁夏,回学校后,陈世峰碰到刘鑫,给了她一包自己从国内带回来的枸杞。
10月12日,刘鑫坐车时,陈世峰走过来坐在她边上,递给她一个白色小钱包。里面是归还的1万日元,和两个小礼物。
陈世峰说他领取了学校的学费退税,16万日元,所以有钱还她了。
刘鑫到站下车。
10月14日,江歌联系陈世峰。江歌去了陈世峰学校。
刘鑫不知道此次见面。直到11.3日案发,刘鑫也不知道此次见面。亦不知两人因何会面。
江歌和陈世峰聊天记录中显示有此次会面。
但未见“见面目的”。(庭审及卷宗)
10月19日,陈世峰做了一份鸡汤/鸡肉的菜,提到刘鑫打工的店里找刘鑫。刘鑫莫名其妙并拒绝。让他拿走了。
陈世峰在庭审中说:江歌去学校直接找我,我回家拿的钱。我家离银行比较远。
庭审中检方问:你说江歌以刘鑫怀孕为名拿了你10万日元你有证据吗?
陈世峰:没有证据。
5、江歌和陈世峰第五次碰面
陈世峰在微信上对刘鑫说:“三叔(指江歌)把我拉黑了”
11月2日,陈世峰前往江歌刘鑫寓所堵门。
刘鑫起初认为是推销或骚扰者,猫眼是黑的。看不见。
她和江歌确认后准备报警。江歌说不用。
陈世峰打刘鑫电话,刘鑫发现门外是陈。
刘鑫告诉江歌是陈。
江歌让刘鑫别理他,并且从店里匆匆赶回。
刘鑫待在屋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和陈世峰说一个字。
江歌回来后,和陈世峰在走廊发生激烈争吵。(邻居听到了)大意是你凭什么来这里,赶紧走,这是我家等等。
随后江歌进屋,和刘鑫收拾东西,打开门一起离去。
刘鑫提着垃圾袋。江歌在锁门。
刘鑫拎着垃圾袋走在前面,下楼。
陈世峰停留在原地,看着江歌锁门,并在和江歌说话。
(下午结束)
6、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
第五次会面后的当日,陈世峰在下午6点左右返回学校实验室。
他在当日上午也去过一次学校实验室。
刀是从实验室拿的。
不确定是哪一次拿走了刀。
他回家换上衣服、球鞋、购买酒及其他物品,并携带替换衣服。
11月2日晚11点左右,经过踩点,他潜伏在江歌家201室外的三楼阳台上。
11月3日凌晨0:13分,远远地,两个女孩在他的注视下,走进小巷子。一个穿黑一个穿白。
刘鑫因为月经来了,提前上楼。
她穿过8.6米走廊(10步)、在门口挂好雨伞拿钥匙开门,匆匆走进家。门有自动关门器。
江歌停下来看了信箱,在门口挂好雨伞。手里还提着打包的食物。
陈世峰从背后出现,猛刺江歌颈部。江歌发出一声大叫。邻居、刘鑫都有听到。
邻居和室友聊了几句:“好像有猫叫?”
“像杀猫的叫哦”
刘鑫此刻推门,打开约二十公分,门被猛力扑回。猫眼上什么也看不清,她开始拨电话报警同时对外喊:“(怎)么把门锁了、别闹了……(电话接通)开始和警察磕磕绊绊讲地点”。
邻居差不多在听到“猫叫”后,两人对话2-3句,也打开门,正好看到一个蒙面男子蹲在地上,江歌背靠墙,坐地,腿伸直。男子手在女子的脖子处摸。
邻居和陈世峰对视约3秒,邻居把门关上。和室友商议报警。
随后听到门外咚咚咚脚步声跑走。
邻居再打开门,男子已经不在。听到走廊尽头201有女子在报警。
陈世峰坚称江歌跟他以刘鑫怀孕为名要了10万日元,现金。
陈世峰:没有向刘鑫求证。因为她只会帮着江歌。她只听江歌的。
法庭:你有证据证明江歌拿了你10万日元吗?
陈世峰:(我)没有证据。
以上是目前已知公开信息中的江陈两人的往来情况。
窃以为,网络上对陈世峰杀人动机的探讨极少;陈世峰如何从一个留日硕士(没有犯罪前科)的人,变成了杀人恶魔的堕落突变,没有人做过任何分析。
陈世峰资料在网络极其稀少。
可知信息中,当年他25岁,家境贫寒。大学期间就颇受女生欢迎,女友更换很快。但都交往不长。
他和刘鑫交往也是只有4个月。
从审讯员的意思来看,陈世峰另有女友,而且即将要合租同居了。(那么,他声称的“求复合”是不是只是一种辩护策略?)
如果想尽可能完全复盘“危险引入”,
就要复盘三个人之前的所有互动细节。
刘鑫一方已经曝光不少信息,如经济往来:曾多付给陈世峰6个月房租,搬走时没要;添置家电,分手时没要;借钱给陈。等等。
江歌与陈世峰的五次互动细节,微信有没有拉黑,微信拉黑前的内容,也应该提交给法庭。
现在,这是网络上第一次完整复盘江、陈、刘三人的互动关系。
看完之后,你们判断杀意原因?
你们判断谁是危险引入者?
说出你的分析。
不可以带情绪。
客观、公正。理性探讨。
随着“十万日元”微博讨论进展热烈,说“胆敢污蔑我江歌诈骗陈世峰10万日元的”江秋莲,刚刚转发其铁粉的微博,引用了刘鑫当年的陈述,内容是:“刘鑫认为江歌不可能拿了陈世峰10万日元。”
有江妈粉表示:这可是刘鑫说的,可别不认。
那,这句话认了,刘鑫的其他证词,认、还是不认呢?
真是薛定谔的悖论啊!
备注:本文信息全部来自网络已经公开的卷宗、新闻报道、以及当事人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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