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特别措施意见原文
《通知》就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标志、重新检查的条件、检查检验质控、有关部门支持保障等给出相应的管理办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除了帮助患者“少跑腿”“少付钱”“少费时”,对医院而言可帮助解决患者漏诊、医保控费、提高区域医疗资源利用率等问题。
这3大难点,影响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一、检查结果存在时间差
疾病病情反复,检查结果存在时间差问题。某些疾病病情反复变化,不同医院选购的检验设备都不同,谁能保证上次外院的检查结果是否能客观、准确反映当下的病情?
再说,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报告出来的时间都不同,同一个病种的检查相隔几天甚至几小时有可能产生不同结果,导致检查检验结果“不好互认”。
二、不同病种、同病异院检查细分指标不同
目前有关部门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规则、技术标准等尚缺乏出台统一、专业、权威的规范体系。医疗检查检验项目繁多,同一检查不同病种或同一病种不同医院检查细分指标不同。
有些医学影像检查的诊断直接与医生的个人检查经验密切相关,而不同医院、不同医生的检查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医院与医院之间难以形成标准化的检验结果互认。
三、谁来担责?
当出现医疗纠纷,谁担责?《通知》仅规定“对于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产生纠纷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生更愿意相信,出自本院的检查结果具有更可靠的法律效力。
图源:网络
再说,《通知》提到,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五项原则“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这句话的意思是,接诊医生拥有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最终决定权。如果出现不该互认的情况,但该接诊医生盲目互认并做出错误治疗,负责接诊的医院和医生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何解决?3个省份案例可供参考
去年,部分省份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推动落地定下相应的管理办法。下面卓睦菌以浙江、甘肃、内蒙古为例,给大家带来一些参考。
浙江省杭州市:搭建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构建“两大体系”
针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难点,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数字化改革思维搭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构建“互认标准”与“数字应用”两大体系。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1、构建“互认标准”体系
①明确互认项目和统一互认编码。杭州市将93项医学检验结果、180项医学影像检查列为首批互认项目,同时统一项目编码,让医疗机构之间按照编码上传数据,让结果互认有据可依。
②制定互认规则。统一互认规则,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诊治医生对提供30天内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包括提供按规定可以复制的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接受互认。
2、构建数字应用体系
①搭建平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杭州市卫健委建立“杭州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建设共享库和规则库,实现患者就医信息“标识统一、数据同池、秒级共享”。
杭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架构
建立“结果互认智能匹配”模块,通过 “规则引擎”为医院提供智能推送、精准提醒、快速调阅、互认引用服务,实现市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面贯通。
医院端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编码对照,对照完成后进行1个月的历史数据重传。
医院端网络架构
医院开发与平台互认共享的相关接口并进行联通测试,包括获取开单Token信息,调用URL打开平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页面,开单时调用平台方检查检验项目互认校验,回写互认引用检查检验项目和检查检验互认结果上传平台等系列接口。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交互流程
②检验结果互认数智化监测治理。上线杭州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字驾驶舱,集成分析“提醒率、调阅率、互认率”3个指数,开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考核评价,实现精准治理。初步形成三端赋能的数字应用体系,实现了“医生不因互认增加诊疗环节,患者不因互认减损知情权利,政府不因互认放松质量监管”。
甘肃省:明确互认项目及范围,成立相应质控中心
2020年8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列出互认项目及范围,还有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和超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为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甘肃省卫健委要求各市州相关部门成立辖区质控中心,定出规范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程序,提及申请复查规则。
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
在检查检验结果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上级医院不认可结果,导致人为原因重复检查,该检查费用由相关医院和责任医师承担;结果质量不过关的,该检查费用由诊医院、诊断医师、相关专业质控中心、首诊医院的帮扶医院承担。
内蒙古: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资料共享
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着重提到检查资料共享以及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
检查资料共享:加强自治区、盟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
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中心,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2021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 第48号
内容来源: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数字医学》2021 第 16 卷 第 12 期: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数字化改革实践探索
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 第48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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