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颜色

编辑 | 郑瑶

2026年首批药品预警情况公布。

01

123个药因高价触发预警

2个药“超标”10倍被暂停交易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服务网发布2026年第一批药品预警情况,123个药品被纳入,其中中成药居多,如安宫牛黄丸(每丸重3g(天然牛黄))、大补阴丸(60g/瓶)等,其次是化药。

赛柏蓝梳理发现,此次被点名的123个药品中,被标为黄色、红一星、红二星、红三星的分别为91个、28个、2个、2个。其中,红三星预警2个药品均为化学药。

作为全国医药产业强省,江苏坐拥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核心产业集群,本土药企数量众多。产业集聚下,药品供应链的价格传导与产能波动更具敏感性。

事实上,自2022年起江苏已建立药品价格预警常态化机制,《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中明确,对阳光挂网医用耗材按规定实施价格预警,明确预警品种、“红、黄”等级标识和相应处置措施,逐步扩大预警品种范围。

2024年、2025年江苏分别发布47批、45批预警名单,发布频次维持在每月2-5批,预警定价基准均锚定“阳光采购制度实施时同品种已挂网最高价”,并设置清晰的价格阈值标准。其中,价格高于阳光采购制度实施时已挂网同品种最高价10倍(含)及以上的,标记为红三星预警,暂停该产品交易资格,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采购。

针对预警品种,江苏也设置了价格修正的调整通道,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后,省平台将根据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按价格预警规则重新确定挂网产品价格预警状态。

放眼全国,药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加码,更多药品价格异常问题被纳入监管范围。参照过往情况,预计江苏省后续还会更新多批药品预警情况名单,药品价格监管的覆盖面与精细化程度或进一步提升。

02

全国红黄标监管体系加速落地

药品价格治理升级

赛柏蓝梳理不同省份药品挂网与采购规范发现,完善药品价格风险管理已成为各地的核心举措,且监管逻辑、处置标准基本一致。

在风险品种识别上,各地均将销售价格偏高、销售费用率畸高、年销售额较高或连续涨价的药品,纳入价格风险品种重点监测范围,通过约谈督促企业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自主下调价格至合理水平;分级警示处置上,各地普遍实行红黄标双重提示机制,针对约谈后整改不到位的品种实施差异化标识预警,价格风险品种超参照价格10倍的药品可能会被取消挂网资格。

除江苏外,上海、四川是红黄标价格预警机制落地的典型省份。

四川按价格涨幅、同组价格差,从纵横两个维度对不同监测价格实施“红黄绿”三色标识;上海则每月公布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分为新申请超 “黄线”、原在库超 “黄线”、未通过公允性、重点监控四类品种。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3月5日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第四季度起将按季度监测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相关结果纳入考核,重点关注采购红标药品金额占比超10%、红黄标药品累计金额占比超25%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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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不少省份推进挂网药品红黄标预警落地,如黑龙江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第一批)有关事项,涉及2250个药品,其中红标、黄标药品分别为1406个、208个,56个药品获豁免。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调整,对逾期未调品种持续标注预警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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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监管实践,均与业内流传的《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要求相呼应。这一通知不仅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还对2026年价格风险预警标识工作作出具体时间安排,国采药品于2月中旬前完成,联采药品于3月底前完成,其余所有挂网药品于5月底前完成。

与此同时,国家层面已统一划定红黄标核心判定阈值,按药品品类实施差异化管控。化药以1.8倍(黄标)、3倍(红标)为基准,中成药、生物制品按日均治疗费用核算,以3倍(黄标)、5倍(红标)为核心标准,各地结合本土需求做小幅差异化调整。

如福建省按“竞争组/非竞争组”分级,适配挂网分层管理模式,对未过评化药的红黄标阈值做了差异化调整,避免 “一刀切” 导致的不合理预警。

至此,药品价格预警已正式上升为全国药品价格治理的核心手段。

3月5日,根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

在国家统一规则引领、地方差异化落地的格局下,全国药品价格监管体系正加速完善。2026年,医药价格治理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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